2003年,在香港一场活动上,深圳富家女李倩妮当面甩给陈冠希2000万邀约,要他陪自己拍爱情片,陈冠希当场放话2亿都不拍,结果没几天就老老实实点头进组!
这事得从2003年的夏天说起,地点在香港尖沙咀的一个商业活动现场。
那年陈冠希刚凭《无间道》里的年轻刘健明爆红,颜值顶、人气高,走到哪儿都被女粉丝围得水泄不通。
活动快结束时,一个女孩挤开人群走到他面前,含情脉脉地看着他,开口就说:“我出2000万片酬,你跟我拍一部爱情片咋样?我当女主角”。
这个女孩就是李倩妮,当时24岁,深圳人,家里条件极好,父亲是深圳的高官,母亲在出版社任职,从小在英国留学,娇生惯养,想要什么家里都满足。
她是陈冠希的狂热粉丝,写过一本自传小说《长翅膀的绵羊》,讲自己的留学故事,最大的心愿就是把小说拍成电影,让偶像陈冠希当男主,自己演女主。
2003年的时候,2000万是顶级巨星的片酬,陈冠希当时虽然火,但单部片酬远没到这个数。
可他看了看李倩妮,长相普通、牙齿还有点凸,完全不是他平时合作的一线女星那种颜值,当场就皱了眉,想都没想就拒绝:“别说2000万,给2亿我都不拍”。
说完转身就走,压根没把这事放心上,只当是粉丝一时冲动说胡话。
李倩妮被拒后没哭闹,只冷冷撂下一句“开机见”就走了。她回家后直接跟父母撒娇,非要拍这部电影,家里为了哄她开心,真金白银拿出2000万当投资,还通过人脉联系陈冠希的经纪公司,层层施压。
经纪公司一看对方来头不小,有钱又有权,不敢得罪,转头就给陈冠希施压,告诉他这戏不拍也得拍,不然违约金和人脉损失他承担不起。
也就过了3、4天,陈冠希的经纪人就找他谈话,说有个2000万投资的青春片,指名让他当男主,片酬给得很足。
陈冠希一开始还纳闷,等看到剧本和女主资料时,脸都绿了,女主正是几天前被他拒绝的李倩妮。
他心里一万个不愿意,可经纪公司把利害摆得明明白白,他大概率是权衡利弊后,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乖乖进组拍戏。
这部电影就是《时差7小时》,2004年上映,剧情讲李倩妮自传里的英国留学三角恋故事。
拍摄时陈冠希全程没好脸色,戴着墨镜、自带厨师、不吃剧组盒饭,李倩妮频频NG,亲密戏他都尽量用替身,片场气氛尴尬到极点。电影最后豆瓣评分只有2.8分,被评为年度十大烂片之一,口碑票房双输。
这事当年在娱乐圈闹得挺大,说白了就是资本和人脉强扭的瓜。陈冠希后来也说过,这是他最不想提的一部戏,比“照片门”还让他憋屈。
李倩妮靠着家里的钱和权,硬生生把偶像拉来给自己搭戏,圆了自己的追星梦,可也留下了一个烂片笑话。
这件事能很清楚地看到娱乐圈的现实一面,明星看着光鲜,很多时候也身不由己,在资本和人脉面前,个人意愿大概率要让步。
李倩妮的做法虽然任性,但也暴露了部分有钱人的心态,觉得有钱就能买到一切,包括偶像的时间和配合。
可电影不是一个人的事,砸钱能请到大明星,却买不来好剧本和好口碑,《时差7小时》的结局就是最好的例子。
普通人追星更该有分寸,理性追星,别像李倩妮这样,用极端方式满足自己,最后只会沦为别人的谈资。
以上是小编个人看法,如果您也认同,麻烦点赞支持!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方便大家一同探讨。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