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与女子在车上幽会,结果幸福死了。大爷家属将女子告上法院,索赔32万元。法院怎么判?
安徽濉溪男子马某与女子魏某,是一对情人。一天,二人相约在马某车上相会,马某驾车载上魏某,将车停在濉溪县南坪镇上的某街角处,继而发生亲密关系。
可马某已是60岁的花甲老人,加上有老年基础病,过度兴奋让马某瞬间失去意识昏迷不醒。
魏某吓得花容失色,马上拨打120并全程陪护送医,医生抢救半小时后宣告死亡。网友“石榴裙下死,作鬼也风流”
马某家属认为马某之死与魏某有直接关系,于是将魏某上诉到法院,索赔32万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
根据警方鉴定结果,二人存在体液混合基因型,在马某体内并未检测出农药、老鼠药、镇静药之类的成分,排除投毒可能性,直接原因是因为马某自身基础疾病所致,认定马某的死亡系猝死,与魏某无关。
双方亲密属自愿行为,不违法,魏某发现马某昏迷后,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并陪同送医,马某猝死后第一时间报警,尽到了救助义务。
法院最终驳回马某家属的诉讼请求。
说到底,成年人应为自己的健康和行为后果负责,老年人更应该量力而行,自尊自爱,做和自己年纪相配的事情。
图一时之快换取半生,你虽风流而去,但给家人带来的却是无尽伤痛。
对此事你怎么看,你认为法院的判决合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