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男子带着6万现金去银行提前还车贷,先刷卡还了2万6,剩下想用现金补,工作人员就让他去楼下柜台,把现金转到指定的对公账户,可楼下说现金转不了,他又跑去别的银行取了4万回来,凑10万整回到原业务受理台,结果前台突然变脸,说不收现金,办不了。这让男子气的火冒三丈。
6月12号那天,男子提前两天就跟银行约好了,说要提前把车贷结了。
银行让他当天下午直接去网点办。
男子就带着6万现金到了网点,先刷卡还了2万6,剩下的想用现金补上。
工作人员倒是没说不行,还指了条路,让他去楼下柜台,把现金转进对公账户就完事。
男子二话没说就下楼了,可楼下柜员一看,说这个对公账户不收现金。
男子这时已经有点懵了,但他还是跑去另一家银行取了4万,最终揣着10万现金回到一开始去的业务受理前台。
可前台工作人员竟脸一变,说:不好意思,我们不收现金,办不了。
男子也气的当场变了脸。你让我咋弄,我就咋弄,现在钱我带齐了,你告诉我不收?这不是耍人玩吗?
他打了110,又疯狂拨银保监投诉电话,可却没人接通。
警察来了也只是说"你去投诉吧",没人帮他协调。
最后折腾到傍晚6点40,银行才"大发慈悲",陪他下楼新开了张卡,把现金存进去,再转账还贷。
前前后后将近4个小时,一张结算证明可算拿到手,男子腿都要跑细了。
按法律,人民币是法定货币,任何单位不得拒收。今年二月刚落地的新规也再次强调了这条。
根据《银行法》第16条: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男子拿着10万现金去还车贷,这是在清偿私人债务,完全符合法条说的情形。
银行说"不收现金",本质上就是在拒收法定货币,白纸黑字违法了。
有人说银行有权选择收款方式,但法律没给银行这个权力。你可以引导客户走线上,但不能把现金的门彻底关死。
男子这4个小时跑下来,其实就证明了一件事:在"数字化"这三个字面前,现金正在被一步步架空。
银行不是收不了现金,是压根不想收。它用一套流程把现金挡在了门外,把麻烦都推给了客户,但这样不合理,也不合法。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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