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小妖不小!”黑龙江七台河,一36岁女子回乡考编,以61.13分的成绩排名第一,可她没等来入职通知,竟被57.78分的考生替补,女子怒了,她多次要求“还回事业编制”,该岗位却被公告取消。她辛苦半年,一切都白努力了,她甚至连一份正式的书面告知都没收到,女子崩溃了:我就想知道我的编制去哪了?相关部门给出了理由:你拿的是“执业助理医师”证,而岗位要求的是“执业医师”。女子3连问:如果资格不对,当初报名是怎么过的?现场审核是怎么查的?准考证是怎么发的?接下来发生的事,一件比一件离谱!
王女士2025年下半年,回乡参加事业单位考试,奔着一个社区卫生中心的岗位去了。
她胸有成竹,胜券在握,剩下的,就只有努努力,再加把劲了。
这半年里,她一边带孩子一边没日没夜地复习,熬过了报名审核、笔试和面试。
2026年1月底,好消息传来,她以61.13分的成绩稳拿第一,名字也明明白白地出现在了拟聘用的公示名单里。
王女士如释重负,终于没辜负自己的半年来点灯熬油,伏案苦读的努力。
按照常理,公示期一过就该高高兴兴上班了,家里人甚至都提前庆祝了一番。
可谁能想到,这竟成了噩梦的开始。
就在王女士等着入职通知的时候,官方不仅没让她上班,反而找她谈话,说她不符合条件。
理由是,她手里拿的是“执业助理医师”证,而岗位要求的是“执业医师”。
这就让人纳闷了:如果资格不对,当初报名是怎么过的?现场审核是怎么查的?准考证是怎么发的?
一路绿灯放行到了终点,临门一脚说人走错门了,这不是闹着玩吗?
更离谱的还在后头。招聘公告上白纸黑字写着“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结果。到了4月份,公示名单里居然冒出了另一个人。
那人比王女士低了3分多,却堂而皇之地占了那个坑。
王女士当然不干了,四处讨说法。过程中,相关部门的态度更是耐人寻味。
对方给出的方案是“编制没有,可以给个临时工,再补偿2万块钱”,甚至直言不讳地承认,是审核人员失误。
最戏剧性的反转发生在6月初。
眼看事情闹大了,当地直接出了一个通告:这个岗位不招了,取消。
这一下,第一名被挡在门外,第二名也竹篮打水一场空,岗位彻底消失。
这种“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岗位”的做法,让王女士彻底寒了心。
她努力了半年,不仅丢了原本属于自己的前途,甚至连一份正式的落选书面通知都没拿到。
目前,当地虽然口头上说,对相关责任人立案调查了,但王女士心中的疑团一个都没解开。
那个违规的“递补”到底是按什么规矩来的?原本属于她的编制到底被谁动了手脚?
如果一句“审核失误”就能抹平所有程序正义,那考生的权益和招考的公信力又该放在哪?
这件事远不只是一个名额的得失,更是对公平底线的公然挑衅。
如果真的是因为资格审核失误,为什么不第一时间纠正,反而要违反自己定的规矩,去违规递补第二名?
《行政许可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本次招考中,相关部门没依法履行审核职责。
在考生通过全流程招考环节后反以资格不符为由取消录用,后续更违反招考规则递补、随意取消岗位,已侵害考生信赖利益。
王女士有权就行政机关的失职行为申请行政赔偿,相关审核人员也需承担对应行政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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