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到无语!山东济南,男子通过货拉拉下单,要送4瓶飞天茅台,到二十几米外的店铺。不料,东西没送到,骑手失联了,报警后,骑手第二天解释,自己摔车了,酒碎了扔垃圾桶了,却始终说不出摔车摔酒的地址,而且说法一会一变,只说赔不起钱,想拿母亲绣的一幅手工刺绣作担保,货主至今没收到任何赔偿。网友:就一二十米远为啥不自己送过去,非要下单货拉拉?
苑先生有4瓶飞天茅台,要送到某店铺。
他下单了货拉拉,订单的目的地,距离收货店铺只有一二十米远。
其实也就是过条马路的事。
骑手张某取完货之后,直接在平台上点了确认送达。
但没有拍任何照片,没有见到收货人,货也没交到任何人手里。
苑先生随后打电话就联系不上骑手了,货也不见了,订单上却显示已完成。
4瓶飞天茅台价值将近上万元,苑先生直冒冷汗。
他立马报警,但警方暂时没有立案,说属于民事侵权范畴。
骑手张某在被派出所联系上后,他二话没说就挂了。
第二天,才主动联系苑先生,他说:酒放在店铺门口了。
苑先生直接告诉他,仓库和周边有15天监控,让他指认具体放在哪个位置。
张某一听,瞬间改口,说他摔车了,酒碎了,扔垃圾桶了。
苑先生提出去事发地调监控,张某又改口说愿意凑钱赔偿。
并提出,想用母亲耗时5年,制作的手工刺绣作担保,被苑先生拒绝了。
但张某说自己兜里只有300多块钱,想等到6月3日发工资再处理。
苑先生信了他一次,结果时间到了,钱没见着。
用来表诚意的那幅手工刺绣,也没见着影子。
这件事,说起来不是酒到底碎没碎,而是张某从头到尾,都在表演一种,我很穷但我很有诚意的姿态。
他说自己怕高额赔偿,所以摔车后没有报备、没有保留证据、擅自点了确认送达,然后失联。
他记不清摔车地点,记不清扔垃圾的位置,却记得住平台上有“确认送达”按钮。
他清醒地每一步都做了对自己最有利的操作。
一个真正摔车的人,第一反应是联系货主说明情况、保留证据,而不是先点确认送达再消失。
而他这套操作,更像是在制造一个“货已送到”的假象,为后续拖时间、改口、打感情牌留出空间。
货拉拉平台的反应,也让人觉得离谱。
客服建议苑先生报警,或者走诉讼途径,然后甩出3张5折运费券,作为补偿。
这个方案,苑先生一听就急眼了:我这可是放在4瓶飞天茅台!
酒丢了,你给我3张5折运费券?侮辱谁呢!
平台市场部说,他们一直在跟进,但骑手不接平台电话,他们也只能整理材料,对接警方。
但如果货物短期内找不回来,会结合货值评估给苑先生补偿。
那么平台在整个链条中,到底是干什么的?
骑手点击“确认送达”不需要任何佐证?
没有照片、没有签收、没有任何核验,这样的流程漏洞,也太明显了。
如果每一个骑手,都可以在没有完成实际交付的情况下点确认,然后玩失联,那货主的权益靠什么保障?
有法律人士,给出了一个关键判断:涉事骑手存在将货物非法占有的嫌疑。
按着4瓶茅台的价值,还可能涉嫌盗窃罪。
更重要的是,它把这起纠纷从“民事赔偿”,推向了“刑事犯罪”的边界。
按照正常,如果真是运输途中意外破损,骑手要承担责任,但那属于民事赔偿。
可如果他是编了一个摔车的故事,实际上把酒占为己有,或者转手卖了,那就完全不同了。
依据《民法典》第832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苑先生通过平台下单,与平台及骑手之间,形成了货物运输合同关系。
骑手作为实际承运人,有义务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骑手未将货物送到收货人手中,且货物出现失踪情况。
骑手应当对货物的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不管骑手是真的摔车导致酒碎了,还是存在将货物非法占有的嫌疑。
在无法证明属于免责情形时,就要对苑先生的损失进行赔偿。
苑先生提供的监控覆盖,范围有15天,给了张某一个非常明确的压力。
如果说酒放在店铺门口,监控一调就知道真假。
张某恰恰是在听到有监控之后,才迅速改口说摔车了的。
这说明,他之前的说法,根本经不起最基本的核实。
张某说用母亲5年时间做的刺绣作担保,听着挺可怜。
但问题是,这份诚意,从一开始就不可信。
目前的情况是:苑先生既没收到赔偿,也没见到那幅刺绣。
至于那4瓶飞天茅台到底去了哪里了,也许只有张某自己知道。
但有一点很清楚,货主的损失,不能只靠3张优惠券,和一幅不知道真假的刺绣来填。
苑先生需要的,是一个能说明真相的调查结果。
事情曝光后有网友提出一个问题,苑先生要运送的4瓶茅台,距离收货地址只有一二十米远。
那他为什么非要选择,货拉拉来送?
对此,您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