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义灭亲!6月10日报道,湖北黄石,男子与妻子离婚当晚,趁其回家后发生激烈争吵,用扳手击打头部、持刀捅刺颈部致其死亡。行凶时男子提前发动摩托车,用引擎轰鸣声淹没了妻子的呼救。随后,他将尸体抛入废弃矿洞,潜逃17年之久。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引发极大争议。
很多人看完完整案情都觉得后背发凉,这哪里是夫妻争执失手伤人,分明是一场筹谋周密的虐杀。
死者高寒当年39岁,是个带着两个女儿独自生活的单亲妈妈,靠开一家小理发店撑起整个家。
2005年经人介绍,她认识了跑摩的的吴永平,本想着重组家庭能有个依靠,没成想反倒把自己拖进了深渊。
这段二婚从一开始就埋着雷,吴永平没有稳定收入,家里的开销基本全靠高寒的理发店支撑,可他非但不珍惜,还频繁因为琐事吵架动手,甚至盯上了高寒婚前自建的房子,偷偷涂改房产证、伪造证明,想把房产划到自己名下。
等高寒彻底心凉提出离婚,他就露出了凶相,当着亲戚的面不止一次放狠话:“敢跟我离婚,我就杀了你。” 恐惧之下,高寒甚至提前写下了遗嘱,把全部财产留给两个女儿。
2007年8月31日上午,两人总算走进民政局办了离婚手续,按照协议,房子归高寒所有,她当场给了吴永平4万元的财产补偿款,从领完证的那一刻起,两人在法律上就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可吴永平并没有离开,他以收拾个人衣物为由留在屋里,等着高寒晚上回家。
开头提到的摩托车轰鸣,就是他精心设计的障眼法,老居民区的房子隔音本来就差,提前发动的摩托车引擎嗡嗡作响,就算邻居听见屋里有动静,也只会以为是有人骑车出门,根本不会想到呼救声被彻底盖在了引擎声里。
他先是举起扳手狠狠砸向高寒的头部,接着双手死死掐住她的脖子,最后又拿起水果刀捅刺颈部,整套动作没有丝毫犹豫,摆明了要置人于死地,有案件细节显示,行凶之后他还等了十多分钟,确认人彻底没了气息,才开始处理尸体。
当天夜里,他用尼龙绳捆好尸体,骑着摩托车运到镇上一处废弃的深矿洞抛了进去,又用玉米秆盖住洞口销毁痕迹,转头就去母亲家告知了杀人的事,随后连夜踏上逃亡路,这一躲就是17年,直到2024年8月,警方才终于将藏匿多年的他抓捕归案。
这17年里,最煎熬的是高寒的两个女儿,出事时姐妹俩都还未成年,母亲突然失踪,没多久又传来遇害的噩耗,凶手却始终逍遥法外。
姐妹俩带着这份执念长大,二女儿说自己常年做噩梦,大女儿则坦言,母亲的遭遇让自己对婚姻充满恐惧,根本不敢接触异性,这份心理创伤这辈子都没法愈合,她们唯一的念想,就是让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给妈妈讨回公道。
今年2月,黄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吴永平犯故意杀人罪,但以 “本案系婚姻矛盾纠纷引发” 为由,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一出,不光家属无法接受,全网也掀起了巨大的争议。
争议的核心其实非常清晰,首先最关键的一点:案发当天两人已经正式办理了离婚登记,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已经终止,此时的行凶还能算作 “婚姻家庭纠纷引发” 吗?
受害方的代理律师说得很直白,这起案件本质上是离婚后的报复行凶,和普通的婚内家庭矛盾完全是两回事,不该套用婚恋纠纷从轻的逻辑。
其次,这根本不是一时冲动的激情犯罪,提前发动摩托车掩盖呼救,提前准备好凶器,杀人后冷静抛尸、规划逃亡,甚至事前就多次发出死亡威胁,种种细节都指向这是一场有预谋的杀人,而非口角升级后的失控。
更重要的是,吴永平几乎没有任何法定从轻的情节,潜逃17年从未主动自首,落网后还一度翻供辩称死者是自杀,直到证据确凿才认罪。
这么多年他从未向家属表达过歉意,更没有做出任何赔偿,也没有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手段残忍、毁尸灭迹、长期潜逃、毫无悔意,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该是从重处罚的情形。
也正因为如此,黄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量刑畸轻,依法提起了抗诉,6月10日本案二审正式开庭审理。
其实大家这么关注这个案子,本质上是在关心一条司法规则的边界:婚恋矛盾引发的案件酌情从轻,这个尺度到底该怎么把握,我们理解家庭纠纷有其特殊性,不同于随机的暴力犯罪,但这份宽容,绝不能成为预谋报复、残忍行凶的挡箭牌。
如果离婚后的报复杀人都能归为婚姻矛盾,如果精心策划的虐杀都能因此免死,那对那些鼓起勇气逃离糟糕婚姻的人来说,太不公平了。
目前案件还在等待二审判决,所有人都在等一个结果,毕竟17年的逃亡逃不过法律,而法律的天平,终究该偏向受害者的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