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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17岁女孩被父母包办订婚,收19.8万彩礼同居几天后分手!男方起诉还钱,女方

河南17岁女孩被父母包办订婚,收19.8万彩礼同居几天后分手!男方起诉还钱,女方报警称被……

我就想问问各位,你17岁的时候在干什么?是在刷题备战高考,还是偷偷谈恋爱怕被父母发现?

河南濮阳的鲁某,17岁,就已经被父母安排好了婚事。2025年3月,经堂姐介绍,她认识了同县的孟某。双方父母操办了订婚仪式,鲁某全程没自己签字,全是父母代签代收。彩礼真金白银:现金18.8万,女方回礼1万,礼品折价款3万,合计19.8万元。

订婚第二天,鲁某就到孟某家开的工厂上班,当晚与孟某同房居住。孟某父母知情,没有阻止。但同居短短几天后,鲁某称对孟某行为不满、无法接受,独自回了娘家,婚约中断。双方就彩礼返还问题谈崩了。

孟某起诉,要求全额返还彩礼。诉讼期间,鲁某报警控告孟某强行发生关系。公安调查后认为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2026年6月,濮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法院首先认定婚约无效:鲁某未满18岁,法律禁止未成年人订婚。既然婚约自始无效,彩礼就应当返还。但法院没有判全额返还,而是判了返还70%,也就是13.86万元。

为什么不是全额?法院划了过错:女方监护人负主要过错,违法为未成年人订婚、收大额彩礼;男方负次要过错,明知对方未成年仍然订婚、支付彩礼。同居也不成立,短暂同居没有形成稳定共同生活,不能以此拒退彩礼。

评论区已经吵成了一锅粥。有人质问:诬告,没受处罚,还赚了几万块?既然女方控告不成立,那就是诬告,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还有人从乡村风俗角度说:双方已达成事实婚姻,小情侣同居是婚内事实同居,不属于哪一方过错,女方提出控告行为属于敲诈勒索。

法律和风俗。一方面,未成年人的婚姻自主权被父母以,为你好的名义剥夺。另一方面,彩礼、同居、指控搅在一起,变成了一笔算不清的账。

这起案件最让人五味杂陈的地方在于,两个年轻人的人生,从一开始就不是他们自己选择的。订婚是父母操办的,彩礼是父母收的,连最后打官司,也是父母在法庭上撕扯。而那个17岁的女孩,从始至终,没人问过她愿不愿意。

最后我想问各位一句:你觉得这19.8万的彩礼,该不该退?退了七成,公平吗?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