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男子找工作时,看到一家公司招聘司机,并且薪资待遇也不错,于是他便满怀期待的去应聘!结果,却被面试的经理告知,要想成功入职,必须先以个人名义给公司买辆奥迪A8,当然购车款及贷款由公司支付!
男子求职心切,没有仔细思考这其中的利弊,便签协议以自己的名义买了一辆奥迪A8,结果干了不到两个月,男子便被公司开了!
男子回到家后,公司却不还购车贷款了。因为这辆车是以男子名义贷的款,所以后续银行会找他还贷款。男子越想越不对劲,自己不仅见不到车,而且还要还贷款,不能当这冤大头!
当男子找到公司讨要说法时,却被告知此租给客后被抵押了,公司既没钱也见不到车了,男子可以向法院起诉,判多少公司就还多少!
很明显,男子被公司套路了,哪有给公司买车才能入职的事,虽然公司说要还贷款,但却不履行,签的协议也没用。男子以自己的名义买车,到最后只能由他还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