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点损失几十万!北京海淀,92岁的老人摔了一跤后,彻底失去自理能力,女儿雇了一名男护工,照料父亲的日常生活。不料,护工上班两个月,家中贵重首饰、金条、现金接连丢失。报警后,在护工身上搜出丢失的部分财物。尽管有监控和赃物,护工的当庭辩解,令人愤怒。
赵先生已经92岁了,去年6月份,意外摔倒后彻底失能。
平时翻身、挪动都费劲,日常生活全靠别人帮忙。
女儿赵女士没那么大的力气,照顾父亲也不方便,想着找个男护工,至少给老人翻身啥的能行。
她在电商平台的护工旗舰店,经过筛选,平台推荐了白某。
赵女士第一眼看的时候,对这人的外貌就不太满意。
但平台工作人员劝她,别以貌取人,说这人干活踏实,正好符合要男护工的需求。
赵女士一想也是,看人不能光看脸,就同意了让白某上门。
谁都没想到,她做的这个决定,竟然是引狼入室。
白某照顾老人的两个月里,赵女士家里贵重物品,开始莫名其妙地消失。
今天少点现金,明天丢个首饰,后天又不知道什么东西没了。
更反常的是,白某隔三差五就请假,经常玩消失。
这些不对劲的地方凑在一起,赵女士心里越来越不踏实,最后报了警。
警方一查,事情很快水落石出。
民警在白某随身物品,里搜出了赵女士家丢失的财物,还查到他在ATM机上存钱的监控记录。
铁证面前,白某偷东西的事基本板上钉钉了。
但真正让人瞠目结舌的,是后面的事。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5年6月到8月,白某在当护工期间,偷偷拿了赵女士家的备用钥匙。
并多次盗取现金、贵金属、首饰、金条、纪念币等财物,涉案价值3万多块。
同时警方还发现,这期间,白某先后往多家银行账户里,存了40多万现金。
值得注意的是,是40多万。
而查实的涉案财物是3万多。
也就是说,白某存的钱,远不止偷来的那些。
法庭上,白某态度强硬,他拒不认罪。
警方从他身上搜出来的项链、金条、纪念币,他说都是自己的。
其中有一条金鸡项链,明明跟赵女士家属有关,他根本解释不清来源,但还是硬扛着不松口。
至于那40万多的存款,他的解释更绝:说是卖药挣的、打工赚的、还有捡来的。
40多万,捡来的?公诉机关当场就怼回去了:你说捡的,证据呢?
没有任何证据,能佐证他的说法,这种辩解没法核实,法院依法不予采信。
该案当天没有宣判,案子还要再开一次庭。
这事儿看着像个普通的盗窃案,但细想一下,里面有几个特别的地方。
第一个,赵女士本来是出于信任,才选的白某。
她用了电商平台的护工旗舰店,平台推荐的人,总该有点基本保障吧?
结果呢,平台推荐来的不是帮手,是来偷东西的。
这事儿放在谁身上,都得后怕。
自己花钱请人来照顾老人,结果人家一边照顾,一边踩点,一边干活,一边偷东西。
老人躺在床上动不了,连报警的能力都没有。
要不是赵女士警觉,这还不知道要偷到什么时候。
第二,是那个“以貌取人”的劝告。
平台工作人员说别以貌取人,这话本身没错,但问题在于,平台有没有做基本的背景核查?
白某之前干过什么,有没有案底,有没有不良记录,这些平台查过吗?
如果连最基本的筛查都没有,光凭“干活踏实”这个印象就推荐给客户,那跟没推荐有什么区别?
第三,白某在法庭上的表现。
赃物搜出来了,监控拍到了,他还能面不改色地说,东西是我的,钱是捡来的。
这已经不是普通的脸皮厚,这是摆明了觉得,只要自己不认,法律就拿他没办法。
而且那40多万的存款,来源也说不清楚,这里面有没有别的受害者?有没有偷过其他客户?
这件事,暴露的问题是,养老护工这个行业,水太深了。
家里有失能老人的,子女要么自己辞了工作去照顾,要么咬牙请护工。
请护工这条路,走起来全是坑。
平台不查背景,中介不担责任,护工素质参差不齐,一旦出了问题,家属只能自己认倒霉。
但这件事给所有人提了个醒:雇护工的时候,别光看平台怎么说。
也别光听人家怎么劝,该查的查,该核实的核实。
当家里躺着一个毫无还手之力的老人时,千万别像赵女士这样引狼入室。
《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白某在当护工期间,多次盗取雇主家的现金、贵金属、首饰等财物,涉案价值3万多块,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
按照该条款规定,若白某盗窃罪成立,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罚。
赵女士这次还算幸运,至少把东西追回来了。
但护工的大额存款,还没查清来源,而且平台也应被追责。
目前,此案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