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台安县法院宣判一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
2024年10月至12月,三名男子从安徽跨省到辽宁,低价或无偿收购2000余只死鹅,在出租平房内私自加工成咸鹅、鹅掌、鹅胗等腌制食品,计划对外销售。
执法部门突击查处该黑作坊,现场查扣问题鹅肉超1吨。
另有一人知情帮忙运输,被依法不予起诉。
最终三名主犯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用严厉判决守住餐桌安全底线。
这些人为了赚快钱,不惜收购上千只病死鹅加工售卖,完全无视大众饮食健康,这种黑心生意,被判刑一点都不冤。
餐桌安全是老百姓最基本的民生底线,容不得半点掺假和糊弄。
病死鹅死因不明,本身携带大量细菌、病毒和寄生虫,压根不具备食用条件。
三名男子跨省收购、私自加工、腌制伪装,把问题鹅肉包装成正常卤味售卖,一旦流入市场,会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带来巨大隐患,极易引发食物中毒、传染病等风险,危害极大。
更让人气愤的是,他们明知是病死畜禽,明知违法违规,依旧铤而走险。
抱着侥幸心理躲在乡村私房内偷偷加工,避开监管视线,妄图神不知鬼不觉赚取暴利。
这种纯粹逐利、漠视生命健康的行为,彻底触碰了食品安全的法律红线,也突破了做人的道德底线。
法院的严厉判决,既是依法惩戒违法犯罪,也是对所有食品从业者的强力警示。
当然,乡村隐蔽作坊、零散畜禽病死处理、跨区域流动作案,很容易形成监管盲区。
养殖户病死畜禽处置不规范、私下流转,也给黑心商家留下了可乘之机。
赚钱有千万条正道,唯独黑心钱不能赚。
食品行业最讲究良心和底线,任何靠牺牲消费者健康换来的暴利,终究是昙花一现,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3男子收购2000多只死鹅加工获刑对此,你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