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濉溪,女子清晨坐上60岁男子的车,停一路口,二人在车里发生关系时,男子突然失去意识,女子急忙打120,又陪着去了医院,结果,男子还是去世了。女子特意留个心眼,打了110说清楚来龙去脉,事后,男子家属将女子告上法院,索赔32万余元,法院判决亮了。
法院判了——一分不用赔。2025年7月27日上午7点左右,60岁男子马某开车拉着女子魏某,到了濉溪县一个红绿灯路口东侧停下,俩人在车里发生亲密行为,过程中马某突然没反应了。魏某7点22分打120,送医院抢救了半小时,人还是没了,这期间魏某一刻没离开。7点45分她又打110报警。警方查了又查,排除了投毒这些人为可能,认定马某是猝死。
这判决一点儿不冤枉。法院看得很明白:马某家属说魏某要赔钱,可他们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马某的死跟魏某有啥直接关系。魏某又没干啥违法的事,她也没有故意要伤害马某的心思。
人一没,魏某就马上叫救护车、报警,还一直陪着到医院。她又不是医生,能做到这样已经很到位了。法院说了,不能对她要求太高,这事儿不能怪她。
你看那些因为没及时救人被判赔钱的案子,就能对比出来。吉林有过一个案子,一女的在车里发现男的不对劲,因为害怕就自己跑掉了,结果法院判她赔了两成。湖北也有一案,同居的男人心梗了,同住的人40分钟后才叫人,法院判担责15%,赔了五万多。
魏某不一样,她每一步都做对了。这类事儿在医学上也不是啥稀奇事。有研究发现,跟性生活有关系的猝死,在所有突然死亡案例里只占0.5%到1.5%,多数是有潜在心血管病的中年男性。说白了,就是马某自己身体有隐患,正好赶上了。
这个案子给大伙提了个醒,遇事儿不能慌,该打的电话一个别落下。法院现在判案子,讲的是道理和证据,不是谁家死了人就谁有理。法律保护好人,但也要求你尽到该尽的义务。平时多长个心眼,碰到突发状况先救人再报警,保全证据,该做的都做了,法律自然会还你一个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