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孩子被银行告上法庭,
爷爷的债真要他来还?
法院最后这样判。
法院没让小孩掏一分钱,反而从爷爷留下的房子里硬生生划出15万,专款专用,谁也动不了。
这钱不是赔给银行的,是留给孩子的——吃、穿、看病、上学,撑到成年为止。
爷爷和爸爸同一天去世,法律上算爷爷先走,爸爸的继承权就转到了儿子身上,所以这孩子成了“合法继承人”,银行才能起诉。
但妈妈放弃继承,奶奶还在世有收入,就这2岁娃,啥都不懂,也没钱没地,民法典写得明白:这种人必须留“活命钱”。
法院算得很实在:镇江这边养个娃到18岁,真金白银至少要几十万,15万是底线,不是施舍。
房子卖了,先扣出这15万存进监管账户,剩下的才还银行。
结果一算,卖房的钱刚够留这15万,银行没拿到一分。
有人问银行亏了谁负责?——放贷时就该想到老人借款、家里还有小娃娃。
这案子没讲大道理,就照着法条一条条扣,扣到最后,孩子睡得踏实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