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法院判了,两名中国籍男子死刑。外交部回应掷地有声:中方支持泰方依法审判。
2015年曼谷恐袭,包括7名中国公民在内20人遇难,百余人受伤。凶手罪大恶极,毫无人性。这份迟来的正义,是对逝者最后的告慰。
这场官司打了超过十年。6月11日,曼谷南区刑事法院正式宣判,两名中国籍男子米雷利(Yusufu Mieraili)和穆罕默德(Bilal Mohammed)因参与2015年曼谷四面佛爆炸案,犯下预谋杀人罪和杀人未遂罪,被判处死刑。
由四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在宣读判决时明确表示,被告触犯多项法律条款,情节极其严重,因此判处法律体系所允许的最严厉刑罚——死刑。
两名被告分工相当清晰。
一人负责买炸药、做炸弹,另一人负责背进现场引爆。
2015年8月17日晚上7点,曼谷市中心四面佛景区正值晚高峰人流密集时段,被装在背包里的钢管炸弹在人群中被引爆。
爆炸造成20人死亡,120多人受伤,被泰国时任总理巴育称为泰国“有记录以来最严重的袭击”。
7名中国公民遇难,其中5人来自中国内地,2人来自香港。
那些遇难者里,有24岁的彭韵芝和19岁的陈咏𬬱——两个香港女孩一起去四面佛游玩,从此再也没能回家。
判完之后,外媒记者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提了个问题。
西方记者那个提问方式,字里行间都带着小心思。
人家没有直接问“中方怎么看待两名中国籍男子被判死刑”,而是特意强调“两名被告是来自中国的维吾尔族男子”。
这就是标准的外媒提问套路,把一个普通的跨国刑事案件强行塞进身份政治框架,想看看中国到底站反恐还是站身份。
换句话说,想测试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会出现“双重标准”。
外交部发言人林剑的回应没给任何人留后门。
他说得很直白:当年的恐袭爆炸造成包括7名中国公民在内的20人罹难,100多人受伤,施袭者毫无人性、罪大恶极。
中方支持泰方依法审判,严惩凶手。
这个回答巧妙在哪里呢?它直接绕开了民族和身份,不接那个茬儿。
外交部判断一个人的标准从来不是他来自哪里,而是他做了什么事。
制造恐怖袭击、杀害无辜平民,那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很简单,不需要绕弯子。
这个表态在国际上其实挺罕见的。
因为很多国家在这种事情上做不到这个干净利落。
把这放在国际政治的大背景下一看就更明白了。
那些爱拿人权说事儿的西方国家,碰到自己国家公民在海外搞事的时候,往往就是另一套剧本了。
前几天网上传的案例就摆在那,中国法院以间谍罪判处一名日本男子有期徒刑,日本那边第一反应不是尊重司法独立,而是公开表达“不满”,要求中方尽快放人。
对没错,就是双重标准。
而中国这次在曼谷爆炸案上的表态,恰恰告诉全世界:反恐问题上中国不玩双重标准。
恐怖主义就是恐怖主义,什么肤色、国籍、民族、宗教背景都不好使,法律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那为什么这个案子拖了十一年才判下来?
首先案子的复杂程度远超想象。
控辩双方一共传唤了超过450名证人,案卷累计多达数万页。
整个审理过程遇到了一连串麻烦,语言翻译人手不足是一个硬伤——光是把那么多的外文证据材料准确翻成泰语就是一项浩大工程,再赶上疫情,多重程序延宕,一个接一个拖下来,泰国法院十年才啃完这个硬骨头。
这是泰国近年来历时最久、最受瞩目的刑事案件之一。
更要命的是背后的政治动机相当复杂。
案发前几周,泰国政府遣返了109名维吾尔人回中国,国际舆论场上闹得沸沸扬扬。
泰国警方后来调查认为,爆炸案背后的策划者很可能是一个专门协助维吾尔人偷渡的人口走私网络,他们对泰国政府严厉打击偷渡活动极度不满,于是以袭击无辜游客的方式实施报复。
整个事件卷入了跨国人口走私、民族问题、国际反恐政治,多方势力搅在一起,盘根错节。
米雷利听完判决后在法庭上直呼“泰国司法已死”,说自己没做错任何事。
但证据链不是靠嘴硬就能推翻的。
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物证鉴定,几大块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链条,才最终拿下了这个死刑判决。
当然,判决不等于尘埃落定。
辩方律师已经明确表示要在一个月内提出上诉,理由是法院仍有大量部分未被充分考量,包括两名被告在诉讼期间所受到的待遇。
但这也不意外,死刑案件走完完整的上诉程序很正常。
泰国法律体系里上诉程序走下来恐怕还要再耗上一段时间,但基本的判决逻辑和证据根基很难被撼动。
十年弹指一挥间,曼谷四面佛当年的满地血迹和残骸早就被冲刷干净了,但对遇难者家属来说,伤痛不会因为时间流逝而变淡。
7名中国遇难者的家属等了整整十一年,终于等来了一个完整的交代。
这份正义来得太迟了,迟了将近十一年,但没有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