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苏南通朱金红远嫁日本后,在国内北京、上海、南通,购置了三套总价约600万的房产,交给70多岁母亲唐美兰打理出租,后来她和日本丈夫离婚,回国想卖房周转,却被亲妈以精神失常为由,强行送进了精神病院。
朱金红是南通人,南京大学经贸日语专业毕业,能力一直很强,她早年去日本发展,后来在当地结婚,生活过得不错,那三套房子,都是她在日本工作期间,一点点赚钱购置的。
因为长期在国外,朱金红放心把房产交给母亲唐美兰管理,她当时想着,母亲年纪大了,帮着打理家事,拿点租金养老也是应该的。
2007年前后,经济危机影响到日本,朱金红和丈夫双双失业,两人的婚姻也走到尽头,离婚后她没了收入,就打算回国卖掉一套房子,凑钱周转生活。
她回国后直接找母亲,提出要收回房产管理权,甚至卖掉上海的房子,可唐美兰当场反对,坚决不同意卖房,也不愿交出房产相关手续,母女俩第一次大吵一架。
从那之后,唐美兰就开始跟家里人说朱金红精神不正常,2008年底,她还带着人堵过朱金红,不让她出门,对外只说女儿有病,不能乱跑。
2010年3月8日,朱金红再次回国,刚到住处就被母亲带来的两个男子强行拉上车,唐美兰跟她说,你有病,我带你去治病,直接把她送进了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医院没做正规检查,就按唐美兰的说法,把朱金红当成精神病人收治,她在里面被强制吃药,人身自由完全被限制,想出去根本没门。
被关期间,朱金红偷偷写了求救信,托人寄给央视《经济与法》栏目,信里说自己被母亲冤枉,关在精神病院,求外界帮忙。
节目组收到信后赶到南通调查,事情才慢慢曝光,舆论压力越来越大,2010年9月14日,唐美兰才签字同意朱金红出院,这时候她已经被关了191天。
2011年,朱金红起诉母亲唐美兰和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要求赔偿精神和身体损失8万多元,法院请了多名精神科专家鉴定,结果确认朱金红精神完全正常。
法院最后判决,唐美兰侵犯了朱金红的人身自由权和健康权,医院违规收治也有责任,要求唐美兰不得再干涉朱金红的房产,医院也要做出赔偿。
唐美兰不服,2014年又起诉,想认定朱金红无民事行为能力,继续争夺房产,最后还是被法院驳回了。
这件事当年影响很大,还成了《精神卫生法(草案)》征求意见以来,江苏第一起相关典型案例,很多人都在关注后续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