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小面”创始人宋奇6月15日发布致“渝见小面”的一封信,就“商标风波”致歉——这才是一个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就商业冲突处理上来说,这也许会是个成功的典型案例,用正直善良“战胜”“冷酷无情”的法律——据媒体报道,近日,河南南阳一家“渝见小面”餐饮店被连锁品牌“遇见小面”起诉商标侵权,对方律师称撤诉需赔偿七八千元,“渝见小面”负责人哭诉“我八块钱一碗的面,至少得卖1000碗,1000碗还有成本”。此事随之引发争议。6月13日,“遇见小面”发布关于商标事件的说明,称已第一时间沟通撤销对“渝见小面”的诉讼,并反思商标维权行动的流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没有错。但是在一个复杂的社会中,尤其是民事纠纷、商业纠纷中,有很多也许是“无意”甚至无知的情形,这时判断一件事的动机、原因非常之重要。如果是简单、严格的按法律条文去实施,那么有时则会失去了当初制订法律的“意义”。法律是让社会更有秩序,惩恶扬善,限制权力、保护弱者。对于这样一件“日常”的商标侵权案,其实“动机”、“态度”非常之重要,因为社会上的确有人就是吃这口饭,盗用别人名义去赚钱,或者反过来专门靠“碰瓷”来赚钱。所以对方是否故意为之、是否以恶意侵犯获利为目的则是衡量是否“合情合理”、是否可以被原谅的重要依据。像国内某字体版权公司,利用很多公司对字体版权的无知,几乎是用“敲诈”的方式恶意索赔无数公司,相比之下,遇见小面的做法就非常值得赞扬!因为“侵权方”只是一个无名小店,明显不是“恶意而为之”的行为。一个企业如果没有正确的价值观,迟早要被社会抛弃的;而像遇见小面的处理方法,是一个正常、健康、善意社会的价值观,祝遇见小面长长久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