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离了个大谱!”6月13日,浙江一位大学生报警称,自己花20块钱买的炸鸡外卖,在放置处被人给偷了。嫌疑人很快就被找到了,对方竟说自己的外卖被偷了好几回,心里不平衡才来偷别人的!网友:冤有头债有主!
浙江诸暨的一个大学生没想到,自己饿着肚子跑到校门口取餐,等来的却是空荡荡的架子,外卖员说早送到了,监控画面也确实拍到了,只不过,那份炸鸡已经被一个陌生男人拿走。
他气得直接报了警,城东派出所的民警动作非常迅速,监控一调,走访一圈,嫌疑人很快就被揪了出来,可真正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家伙交待的作案动机。
他说自己以前被偷过好几次外卖,那天开车路过校门口,一看见那堆餐盒,旧账就全翻上来了,他越想越憋屈:别人能偷我的,我凭什么不能拿别人的?于是顺手牵羊,他就直接过去随便拿了一份外卖吃了起来。
他的心理账本其实很简单:他把自己受过的委屈,当成了实施同样行为的许可证,过往那些未被追回的外卖,在他脑子里堆成了一座怨气山,而校门口那个存放点,恰好成了引爆它的导火索。
他甚至没想过要逃,吃完才拍拍屁股走人,在他的认知里,这不叫偷,这叫扯平。
可问题在于,那位同学跟他那些旧账半毛钱关系都没有,这种报复性的补偿心理,最终只是把愤怒随机甩给了一个无辜者,网友说得对:冤有头债有主,你找错人了。
这事也暴露了另一个问题:高校门口的外卖架成了法外之地。
外卖员进不了校园,学生又图方便,于是这些餐盒就这么敞开摆着,没人看管,没人核验,对于有些人来说,这简直是白送的机会。
但这次,警方没因为20块钱案值小就糊弄过去,监控调取、摸排走访,该走的程序一个不落,最后把偷外卖的那位同学送上了行政处罚的台面,这不光是惩罚一个人,更是在划一条红线,无论金额多小,盗窃就是盗窃,违法就得付出代价。
那些积压的委屈,本该通过报警、投诉这些正当渠道去解决,而不是用另一场违法行为来扯平,因为你一旦踩过那条线,就不再是受害者,而是加害者。
20块钱的炸鸡,最后砸出了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规则面前,谁都没有特权,哪怕你曾经吃过亏。
信息来源:《男子因外卖多次被偷心里不平衡,为泄愤竟反偷大学生的炸鸡外卖坐路边食用,浙江警方:该男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第1眼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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