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乌龙搞得有点大!中学生学校体检被“查出艾滋”遭劝退,家人多次到三甲医院复查确认未感染,一个误诊给孩子带来巨大影响。
河南周口,李先生13岁的儿子就读于河南省登封市一所学校。
2026年6月初,学校组织体检,由登封市嵩正中医院负责。
几天后,李先生接到学校通知:孩子的血液样本显示“HIV阳性”,疑似感染艾滋病。
校方态度明确:先回家,别来上课了。孩子被单独叫到办公室,随后被家长领走。
李先生不敢相信,儿子才13岁,没有任何高危行为,怎么会染上这种病?
他强忍悲痛,带着孩子连夜赶到郑州,先后在两家三甲医院进行复查。
第一次检测,阴性;第二次,还是阴性;第三次、第四次……全部阴性。
他拿着报告单,手在发抖。
原来,儿子的血液中根本没有艾滋病毒,是登封那家医院的初筛出了问题。
拿到郑州医院的阴性证明后,李先生第一时间联系学校,希望让孩子尽快返校。
但学校表示,需要等卫健部门的正式结论才能接收。
孩子在家待了整整一周,不敢出门,不敢见同学。
有同学在微信群里议论,说“某某得了艾滋病”,孩子哭着问爸爸:“我是不是真的病了?他们都不理我了。”
一个13岁的少年,因为一次错误的检测结果,被贴上了“艾滋病”的标签,承受着本不该属于他的歧视和恐惧。
而学校在未确认诊断的情况下,就匆匆做出劝退决定,让孩子脱离正常的学习环境。
这不仅是管理失误,更是对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粗暴干涉。
事件经媒体曝光后,涉事单位先后表态。
登封市嵩正中医院称,当时仅提示筛查结果“可疑”,从未确认学生感染艾滋病,已向家属致歉并退还检查费用。
学校则表示,已认可复查结果,同意学生返校。
登封市卫健委回应,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
涉事医院还准备好了道歉信,将递交给家属,并表示愿积极配合承担孩子后续心理咨询等相关费用。
然而,道歉信能抹去孩子内心的伤痕吗?退还的检查费能弥补这个家庭的精神煎熬吗?
一个13岁的孩子,被迫离开课堂数日,遭遇同学异样的眼光,这种心理创伤可能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愈合。
这起“误诊艾滋”事件,暴露了医疗机构、学校在应急处置和法律责任方面的严重缺位。
第一,医院初筛“可疑”却未履行复核义务,涉嫌医疗差错。
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及《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HIV初筛实验室检测出阳性或可疑结果,必须进行复检(使用不同原理的试剂或送确认实验室),确认后方可报告阳性。
医院在仅初筛“可疑”的情况下,就让孩子和家长收到了“阳性”的暗示,导致后续一系列恐慌和歧视。
医院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家长的误工费、交通费、孩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第二,学校依据不实信息劝退学生,侵犯受教育权。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不得随意开除或劝退学生,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
即便学生患有传染性疾病,也应依法保障其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并根据专业机构评估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学校在未得到确诊结论的情况下,仅凭初筛“可疑”就让孩子离校,严重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和人格尊严,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家长有权要求医院和学校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医院和学校的行为,导致孩子被贴上“艾滋病”标签,名誉受损,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名誉侵权。
家长有权要求其在原影响范围内公开道歉、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第四,卫健委的联合调查应查清责任链。
除了医院检测流程的疏漏,还需要追问:学校为何将未经确认的“可疑”结果直接告知家长并劝退学生?是否存在信息报送和处置的违规?相关责任人应当被问责。
一个13岁的孩子,因为一次体检“误判”,经历了被同学孤立、被学校拒之门外的噩梦。
医院的道歉信和退还检查费,只是纠错的第一步。我们更期待,当地卫健部门能彻查检测机构的操作规范,教育部门能反思学校在突发事件中如何依法、科学、人性地处理学生健康问题。
更重要的是,别再让下一个“可疑”的孩子,独自承受这份本不该由他承担的恐惧与歧视。
目前,联合调查组正在工作,孩子的后续上学问题正在协调。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