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图书馆报告厅门口,有个男人光膀子坐在地上晒太阳。我都看见好几次了。平时报告厅大门关闭,没有人进出。可但凡是去图书馆的,不管大人小孩、男女老少,全得从报告厅经过。太阳很大的时候,这男的就铺块垫子,往地上一坐,双腿叉开,上身脱得精光,就穿一条长裤,脸对着报告厅,后背对着路,稳稳当当钉在那儿,太阳直愣愣晒在他身上。
大热天的,别人躲太阳都来不及,他倒好,主动脱光了往太阳底下凑,可能是晒背养生,据说晒太阳能补阳气、驱寒湿。
但,养生也得看地方,不能啥场合都由着自己性子来。这男的待的地方,是正经八百的公共区域,不是他自家阳台、自家院子。图书馆是看书学习、讲究体面的地方,入馆须知里明明白白写着,读者得注重仪表,不准穿背心、拖鞋进去。
不光图书馆有规定,荆州本地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也写得清清楚楚,公民在公共场所,不准袒露身体。这不是空架子规定,是文明要求。更别说国家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早有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能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能有人会说,他又没进馆,就在门口空地坐着,至于这么较真吗?这话就没理了。公共区域不是无主之地,也不是某个人的专属地盘,你在这儿光膀子,影响的是所有路过的人。去图书馆的,有牙牙学语的小孩,有温文尔雅的读书人,还有年纪大的老人,女同志路过,很尴尬,小孩看见了,影响也不好。
养生不能没了规矩。你想晒背,去自家阳台、自家院子,或者去公园偏僻没人的地方,你想怎么晒就怎么晒,没人管你,也没人说你啥。但在图书馆门口这种人流密集的公共文化区域,就得守规矩,顾及别人的感受,这是最基本的公共素养。
图书馆是咱们荆州的文化窗口,不能让这种反复出现的不文明行为,拉低了整个城市的文明档次。希望工作人员能上点心,多巡查巡查,看到这种情况,上前委婉提醒一下,让他把衣服穿上,别再光膀子坐在那儿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