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效应来了!
订婚强女干案又在山东出现了。
未满18岁女孩儿,收男方20万彩礼后同 居。
后不和分手,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钱,女方反手控告男方强女干。
双方父母感觉两个孩子很合得来。
就为她们办了订婚宴,男方父母还安排女孩到自家企业干活。
一个月后,女方感觉不合分手,男方要求返还彩礼。
谁知女方反手就告男方强女干。
男方知道山西订婚案的事,吓得整天提心吊胆,生怕被抓去坐牢。
没想到警方调查结果:不予立案。
理由是双方自愿同 居,女方没有被强迫。
同时法 院支持男方诉求:
①两人并未共同花销彩礼钱,吃喝拉撒睡,花的男方的钱。
②判定女方返还男方70%彩礼钱。
③未成年订婚不成立。
④男方次 责,承担30%彩礼损失。
如此,皆大欢喜!
(素材来源:大皖新闻)
山东婚姻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