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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男子在小区看大门,色迷心窍看上一个女孩,利用职业身份和孩童单纯心性,多次把女

有个男子在小区看大门,色迷心窍看上一个女孩,利用职业身份和孩童单纯心性,多次把女孩骗过来,靠无监控死角对孩子动手动脚的。女孩后来告诉妈妈,这个大叔前后3次骗我过去玩。家长生气得很,直接就报了警,作为保安,不看护安全却对小区内的女生动了歪心思,这个谁能忍?
 
很多家庭默认封闭式小区、持证在岗保安是安全兜底,放松了对孩子的日常风险警示教育。
 
这种固化的安全认知,让不少低龄儿童对制服工作人员、长期接触的熟人毫无防备之心。
 
在社区日常场景中,安保人员拥有天然的身份优势,频繁的日常接触极易快速获取孩童信任。
 
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分辨善恶、识别陷阱的能力薄弱,极易被零食、简单邀约等小恩小惠诱导。
 
涉事人员朱某身为小区在岗保安,深谙社区管理漏洞与孩童心理弱点,刻意瞄准独自活动的儿童下手。
 
在岗期间,他长期观察小区孩童作息规律,专门挑选无家长看护的独处时段实施接触。
 
利用保安室无监控、无外人进出的封闭特性,朱某多次邀约十岁女童进入室内独处。
 
在相对私密的空间内,他反复对孩子做出肢体猥亵行为,肆意践踏未成年人身心权益。
 
为持续掩盖违法事实,朱某通过物质拿捏、言语压制的方式管控孩童,阻止其对外倾诉遭遇。
 
多次重复的侵害行为,属于法律明确界定的加重处罚情节,主观恶性远超单次偶发违规行为。
 
案件曝光源于家长对孩子日常状态的细致观察,长期细微的异常表现,让家长及时察觉问题所在。
 
在充分核实全部事实经过后,家长第一时间固定线索,通过正规渠道报警维权,推动案件立案侦办。
 
未成年人私密场所侵害案件,普遍存在取证难度大、证据链条薄弱的现实困境。
 
无监控记录、无目击证人、无明显外伤的客观现状,让基层初期处置难以精准定性案件性质。
 
朱某归案后拒不配合调查,刻意淡化自身行为,将恶意侵害辩解为普通日常互动。
 
基于证据层面的短板,案件初期仅按照治安违法拟定处罚意见,未触及刑事追责范畴。
 
检察部门介入复核后,严格依照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重新界定案件性质与社会危害程度。
 
只要对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实施不正当肢体接触,无论孩童是否反抗,均构成刑事犯罪。
 
法院综合考量作案次数、岗位特殊性、隐蔽作案、胁迫封口等多重情节,作出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的终审判决。
 
除刑事惩戒外,涉案人员需承担对应的民事侵权责任,覆盖受害者心理疏导与康复费用。
 
案件办结后,朱某留存终身犯罪记录,被全面纳入物业行业黑名单,永久丧失从业资质。
 
其全部刑期依法执行完毕,彻底为自身滥用身份、践踏法律的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受害女童在系统化心理干预和家人的陪伴呵护下,已经完全走出事件阴影。
 
目前孩子生活、学习状态稳定,性格开朗阳光,没有留下持续性心理后遗症,回归了正常的成长轨迹。
 
这起典型案例,为所有家庭的未成年人安全教育敲响了警钟,破除了小区绝对安全的错误认知。
 
家长的日常引导,是孩子抵御外界侵害最关键、最基础的防护屏障。
 
日常家庭教育中,需要常态化引导孩子破除对制服、熟人、权威身份的盲目信任。
 
家长要持续教会孩子辨别异常独处邀约,坚决拒绝陌生人及非必要的肢体接触。
 
需要反复告知孩子,遭遇不当对待时无需胆怯隐忍,第一时间向家长如实反馈。
 
持续的安全教育、风险认知培养、心理素质引导,才能让孩子建立完善的自我保护意识。
 
家庭主动筑牢防护底线,搭配社区严格监管与司法从严震慑,才能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信源:2026年6月14日 深圳新闻网——小区保安利用工作便利猥亵10岁女童3次获刑2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