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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美国驻华大使馆那份声明的实质,是把中国正常的法律执行歪曲为“任意操作”

6月14日美国驻华大使馆那份声明的实质,是把中国正常的法律执行歪曲为“任意操作”,并刻意渲染当事人可能因此被羁押、逮捕或无法离境,同时攻击出境限制措施缺乏公开规范的司法审核。

剥开这层所谓“关心本国公民程序权利”的外衣,它的真实底色是:用根深蒂固的意识形态偏见去刻意扭曲中国司法体制,拿出入境管理当抓手,行干涉我国司法自主权之实,并蓄意在国际上制造诋毁中国的舆论。这从头到尾就不是什么纯粹的领事保护范围内的合理交涉,而是一场有预设的政治操作。

要判断一项执法行为是否 “任意”,最核心的标尺就是有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有没有遵循法定的程序规范。

中国对出入境活动的管理,包括限制出境措施的实施,从来都不是无章可循的模糊操作,而是有着公开、清晰的法律条文作为完整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外国人不准出境的情形仅有法定四类。

第一类是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按照与外国签订的移管协议执行的除外。

第二类是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不准出境。

第三类是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需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不准出境。

第四类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兜底情形。

每一类情形都有明确的适用边界和审批权限,绝非执法部门可以随意裁量、任意执行。

民事案件的限制出境则必须由法院独立作出裁定,出入境管理部门仅负责协助执行,本身没有决定权。

即便是涉及劳动报酬的情形,也有着严格的层级审批要求,绝不可能随意对人员采取出境限制。
不仅适用条件公开透明,整个执法流程也有严格的程序约束。

根据法律规定,对外国人采取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等措施,必须出具正式的法律文书,且要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询问,一旦发现不应当采取措施,必须立即解除。

当事人如果对相关措施不服,也拥有法定的救济渠道,整个过程完全处于法律框架的约束之下,根本不存在所谓 “缺乏清晰司法程序” 的问题。

此前引发美方关注的几起美国公民被限制出境事件,恰恰是中国依法执法的直接印证。

真正在全球范围内大搞 “任意执法”“任意拘押” 的,恰恰是美国自己。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孟晚舟事件,美国凭借莫须有的指控,滥用引渡程序,让一位中国公民在第三国被非法拘押近三年,本质就是政治操弄主导下的典型任意拘押。

在美国本土,任意执法的乱象更是层出不穷。据公开数据,仅2024财年,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就遣返了来自192个国家的27万余名非法移民,其中大量人员未经公正司法程序就被强制驱逐,甚至出现大量骨肉分离的人道主义悲剧。

针对入境的外国公民,美国执法部门无端盘查、超长时间羁押更是家常便饭。2025年10月就曾发生中国公民入境美国时,遭美方无端盘查、羁押超过48小时后被无理遣返的事件,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人格尊严。

对于这些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真实 “任意执法”,美方向来避而不谈,反而对中国的正常执法指手画脚,是典型的双重标准。

美方之所以颠倒黑白,拿出入境管理议题大做文章,本质上并不是真的关心本国公民的合法权益。
如果只是正常的领事保护诉求,完全可以通过两国外交渠道正常沟通协商,根本没必要公开发表声明搞舆论施压。

这套操作的真实目的,是借具体个案放大炒作,给中国司法体系贴上 “不透明”“任意性” 的标签,在国际社会制造对华负面舆论,服务于其对华战略竞争的整体布局。

说到底,就是想用舆论武器抹黑中国的法治形象,干扰中国正常司法秩序,干涉中国的司法主权。
需要明确的是,属地管辖权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任何主权国家都有权对本国境内的人员和事务行使管辖权。

外国人进入一国境内,就有义务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这是国际关系中最基本的常识。中国从来不会因为国籍身份对任何人搞特殊对待,也不会因为国籍身份就刻意刁难。

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权益都依法受到平等保护,同时违法行为也都会依法受到追究。美方试图让本国公民在中国享有法外特权,本质上是对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践踏。

事实上,中国一直在持续优化出入境管理,扩大对外开放,为正常的人员往来提供更多便利。近年来中国不断扩大免签政策覆盖范围,简化入境手续,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华投资、旅游、工作。

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中国的司法体系越来越规范、透明,人权保障水平不断提升,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绝大多数在华外国人都能切实感受到中国的法治环境与友好氛围,这不是美方几句抹黑就能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