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老汉联系上附近的一名女技师,随后便达成了 500 元开房的交易,随后,老汉骑着电瓶车载着女技师去酒店,结果走到半道上路过一处小树林,老汉就迫不及待地将女技师拖了进去,无语的是,老汉并未与对方发生亲密关系,而是将对方给狠狠打了一顿。
她当时坐上电动车的时候,心里还挺正常的。干这行久了,什么客人都见过,抠门的、挑剔的、话多的,无非就是去酒店走个流程,拿钱走人。
走到半路老汉往路边小树林拐的时候,她还嘀咕了一句,说不是去酒店吗,来这干嘛。
她当时还以为老汉是想省那百八十的房钱,想在野外凑合。
结果车刚停稳,老汉拽着她的胳膊就往树林深处拖,力气大得根本挣不开。她还没来得及开口问,拳头就已经落在背上、头上了。
老汉一边打还一边骂,话翻来覆去就是那几句,说她赚钱太容易,说自己凭什么给她五百块。她当时整个人都懵了,既没临时加价,也没说过什么难听的话,怎么就突然挨顿打。
周围荒郊野岭的,下午四点多路上本来就没什么人,她喊了几声没人应,想跑又被老汉按着动不了,只能抱着头蹲在地上挨揍。
直到老汉打累了,喘着气骑上电动车,头也不回地就走了,她才敢慢慢爬起来,衣服扯破了,脸也肿了,坐在路边缓了十几分钟,越想越气,掏出手机就报了警。
派出所接了警,调了沿路的监控,顺着电动车的行驶轨迹,没俩小时就把老汉找到了。带到所里一问原因,办案的民警都愣了,说出来都没人信。
老汉今年六十二,退休工人,一个月三千多的退休工资,老伴走得早,平时一个人住,没事就刷手机刷短视频。
那天刷到附近的女技师,聊了几句,脑子一热就谈好了五百块的价格,约好了地方接人。
结果骑着车带着人往酒店走,风一吹,脑子慢慢冷静下来了。越想越觉得心疼,五百块啊,够自己买半个月的菜,够给孙子买几箱牛奶,够交一个月的水电费,就这么花出去,连个响都听不到。
越想越觉得不值,越想越觉得亏,可话已经说出去了,人也已经接上了,现在说不去,不仅没面子,搞不好还要被对方笑话。
思来想去,他就想出了这么个馊主意。找个没人的小树林,把人打一顿,吓唬吓唬她,这样一来,对方肯定不敢再找自己要钱,既省了那五百块,还能出出心里这股 “亏得慌” 的气。
他心里算盘打得叮当响,觉得这种女的肯定不敢报警,就算报警,荒郊野岭的也没证据,自己打完就跑,谁也找不到。
说穿了,这就是典型的小人物的算计,算来算去,眼里就只有那五百块的小账,从来没算过法律这笔大账。
他打心底里看不起这个女技师,觉得她赚的钱不干净,自己打她一顿,不仅没错,甚至还是在 “教训” 她,站在道德高地上。
可他忘了最基本的一个道理,就算对方干的是违法的事,也轮不到他来动手教训。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哪条法律说过,违法的人就可以随便被打。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天生就有的,跟你做什么工作、犯过什么错,一点关系都没有。你可以看不起她,可以不跟她打交道,但你动手打人,就是你的错,就要负全部责任。
现在这个湖北的老汉,他现在面临的后果,可比那五百块钱严重多了。
他跟女技师已经谈好了价格,也已经出发去交易,就算没发生实际关系,卖淫嫖娼也是板上钉钉的,两个人都要拘留,都要罚款,这是跑不了的。
然后就是打人的事。现在女技师的验伤报告还没出来,如果只是轻微伤,那老汉除了嫖娼的拘留,还要多加上殴打他人的处罚,合并执行少说半个月,再加上几千块的罚款,还要赔对方的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算下来大几千出去了。本来想省五百,最后花出去十倍都不止。
要是验伤出来是轻伤,那麻烦就更大了,直接构成故意伤害罪,是要判刑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十二岁的人了,一旦留了刑事案底,以后孙子考学、当兵、考公务员,政审都要受影响。为了五百块钱,连累下一代,这笔账怎么算都是亏到骨子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