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4个子女有协议,大儿子养母亲,小儿子养父亲,父亲离世,小儿子觉得任务完成了,不管母亲,大儿子觉得赡养母亲压力大,就把母亲送到小妹那里,让她暂时照顾,结果小妹把母亲送回来,大哥把门锁都换了,拒绝让母亲回来,母亲只好跟着小女儿生活了7年,大儿子小儿子大女儿不闻不问,终于90岁的老太,起诉了三个子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陈老太今年九十岁,一生养育四个子女。子女成年成家后,几人私下定下赡养分工协议,明确由大儿子负责照料母亲陈老太,小儿子负责照料家中父亲。这份口头协议在一家人里执行多年,直至陈老太丈夫去世,矛盾彻底爆发。
小儿子认定协议里自己只需要照顾父亲,父亲离世,自己的赡养任务就此结束,不再过问陈老太的衣食起居。照料老人的担子全部落在大儿子身上,持续一段时间后,大儿子自身家庭开支、家务琐事叠加,独自承担高龄老人照料工作出现明显压力,没有办法长期单独看护陈老太。
大儿子联系家中大女儿,把陈老太送到对方住处,希望大女儿临时接手照看一段时间,缓解自身压力。 大女儿收下老人居住数日,直接将陈老太送回大儿子住处。大儿子得知后,直接更换家里房门锁,不再让陈老太进门落脚。
陈老太没有其他去处,只能前往小女儿家中暂住,这一住就是整整七年。七年里,大儿子、大女儿、小儿子没有上门探望过一次,没有拿出一分生活费、医药费,老人日常吃饭、买药、看病的全部支出,都由小女儿独自承担。
随着陈老太年纪越来越大,行动越来越不便,日常起居都需要专人贴身照料。小女儿独自支撑多年,经济和精力都达到极限,多次联系另外三名兄弟姐妹协商赡养事宜,三方始终互相推脱,拿早年的分工协议当做拒绝照料的理由,始终没有拿出可行的赡养方案。
走家庭协商的路子完全行不通,陈老太在小女儿陪同下,整理七年所有生活开销票据、就医单据,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起诉大儿子、大女儿、小儿子三人,要求三人履行法定赡养义务,分摊过往七年产生的全部开支,并落实后续轮流照料的安排。
法院接收案件后,第一时间组织四名子女开展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三名被告依旧坚持各自说辞。小儿子重复早年分工约定,认为自己无需负责母亲;大儿子称独自照料压力过大,不愿单独承担,也不接受轮流看护;大女儿以自家经济条件差为由,推脱赡养责任。
多方调解没有达成一致,案件进入开庭审理流程。 法院结合民法典赡养相关规定,核对陈老太提交的全部支出凭证,综合四名子女的收入、家庭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大儿子、大女儿、小儿子三人,均分补齐陈老太七年以来的生活费与医疗花费。
同时划定长期赡养方案,四名子女按月轮流接老人同住,每人照料一个月,没时间亲自看护的子女,每月按时支付固定赡养费。判决下达初期,三名子女没有主动执行,陈老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补偿款项全部发放到位,子女也按照判决顺序轮流接老人回家照料。
案件经过媒体报道公开后,大量网友在评论区留下观点。很多网友表示,父母养育子女时从不会拆分责任,子女不能凭一纸家庭协议,免除对母亲的赡养义务。不少拥有多个兄弟姐妹的中年网友留言,看完这件事后,主动和家里人重新规划家中老人的赡养安排,避免日后出现互相甩锅的情况。
还有老年网友感慨,养育多个子女本想晚年有依靠,最后落得无人照看,心里难以释怀。也有网友提到,身边多子女家庭划分赡养分工十分普遍,但分工只能作为内部协调方式,不能对抗法律规定的赡养责任。
这件事也让不少人看清两个现实道理。子女私下约定的赡养分工,仅能作为家庭内部协调参考,法律规定所有子女对父母双方都具备赡养义务,不能单方面约定免除。长达七年对高龄老人置之不理,不仅要承担经济赔偿,原本的亲情也会产生难以弥补的裂痕,依靠诉讼解决赡养问题,是亲情走到尽头的无奈选择。
赡养不存在阶段性任务,父母完整抚育子女长大,子女就需要完整承担老人晚年的照料工作,不能选择性履行义务。 多子女家庭赡养矛盾一直是常见民生问题,这起案件给所有为人子女的人敲响警钟。
父母年迈之后的晚年生活,需要所有子女共同分担,一味互相推诿,最终只会走上法庭,既丢了亲情,也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大家觉得多子女家庭该怎么平衡老人赡养问题,不妨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