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斯干掉马刺那场球,简直就是一记响亮的耳光。
有人直接把话挑明了:马刺的天赋一点不差,但战术打得像一盘散沙,纯靠三分线外抽奖。说白了,教练的水平,还不如人家“面包”。
但真正的暴击,是对着两个人去的。
一边是“大头”布伦森。他打球的方式,就是一句话:别废话。埋着头,用身体撞开路,冲进去,上篮,整个过程连眼皮都不抬一下去看裁判。任劳任怨,你推我,我站稳,你撞我,我顶回去。
另一边是“77”东契奇。天赋肉眼可见,但打法也成了靶子。一碰就倒,一个犯规没吹,两只手立马摊开,冲着裁判一脸无辜。
镜头切到一些湖人球迷脸上,估计五味杂陈。看着布伦森这种硬骨头,再想想自己家的选择,那感觉,就像一口气没喘上来。
所以这事最后就变成了一个问题:到底是宁愿要一个埋头干活、用命拼抢的铁血领袖,还是一个天赋溢出、但总在跟规则较劲的天才?
如果今天让你从零开始组建一支球队,那份顶薪合同,你到底会拍在谁的桌子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