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伦森人还在空中,文班亚马的脚,已经伸到了他落地的位置上。
布伦森投完篮,整个人往下落,脚下一崴,在场上踉跄了好几步才站稳,差一点就横着出去了。
场边的空气瞬间凝固。
裁判哨响,手一挥——普通犯规。
连一个罚球都没有。全场球员看着裁判,又看看大屏幕,就这么过去了。
这可是第四节最要命的节骨眼。那边唐斯刚领到第四次犯规,被死死摁在板凳上。这边阿奴诺比一个突破,分差眼看就要被追到只剩5分,气势马上就要翻过来。
球馆里球迷的喊声一层盖过一层,每个人都站着看球。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跳投,一个伸脚,一次几乎没有惩罚的危险动作,直接把整场比赛的火药味全带偏了。
后面阿奴诺比手感冰凉,沙梅特也跟着哑火,比赛的输赢好像都成了这个动作的背景音。
所以我就想问问,这种为了防守把脚伸到别人落脚点的行为,到底是高压下的本能反应,还是球场上心照不宣的一种“小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