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婚外女友50万分手索回被驳回
这件事分两层看,主要是婚内转账部分刘某自己没资格要回去。
第一层2024年10到12月,刘某还没离婚,转给王某27.6万,对方退回26.2万,还有各类黄金、手机贵重礼品。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刘某瞒着原配私自赠与第三者,法律上这个赠与本身就是无效的。
主张追回婚内财产的权利人是刘某的原配妻子,不是刘某本人。丈夫私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权,只有原配才有起诉要钱、要礼物的资格。刘某作为过错方,自己跑去起诉索要婚内赠与,法院直接不支持。
第二层是刘某离婚后转的12.4万,对方退回5万多。这笔属于他个人财产,可也不能全额要回。两个人是正常恋爱交往,转账、礼物大多是日常热恋期间的主动付出,没有书面约定是彩礼、以结婚为前提的大额附条件赠与,属于恋爱自愿开销。分手之后再要求全部返还,没有法律依据。
刘某主张所有花费都是奔着结婚才给的,可拿不出有效证据证明每一笔钱、每件贵重首饰都附带结婚条件。日常谈恋爱主动花钱送礼,属于自愿情感支出,分手不能强制对方退还。
所以,婚内那部分刘某没起诉资格,离婚后花销属于自愿恋爱馈赠,两项诉求全都站不住脚,法院直接驳回他全部五十多万的索赔。 赠婚外女友50万分手索回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