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情真要命,不信你去问问潘金莲和西门庆!温州,42岁的小影把一瓶掺了药酒的劲酒递给张某。张某喝下去,再没醒过来。
小影42岁,云南彝良县人,文盲,在温州鞋厂流水线上干活。张某48岁,跟她一个县的老乡。8年前两人在温州打工时认识,发展成情人关系。
后来小影发现张某有老婆有孩子,自己从头到尾就是个被蒙在鼓里的第三者,果断断了。
8年前的事,按理早该翻篇了。
但张某不这么想。案发一年前,他突然找上门来,要小影恢复情人关系。
小影不干,从那以后她的手机就没消停过,电话短信轮番轰炸。不光她自己遭殃,车间主任都被张某找上门过,组长也被骚扰过。小影走到哪儿都躲不开这个人。
从4月30号开始,每个月的月底和15号,小影休息的日子,张某都逼她出去开房。
不去就骂,往死里骂。案发前四、五天,小影实在受不了了,脑子里第一次闪过那个念头——用外敷治疗骨质增生的药酒对付张某。
她颈椎不好,平时用药酒擦脖子。那药酒是她从老家带来的跌打药酒,装在矿泉水瓶里,棕色的。里头含乌头碱成分——口服0.2毫克就能中毒,2到4毫克就能致死。外敷没事,喝下去要命。
11月14号晚上,张某打电话来,要她第二天出去陪他。两人在电话里吵了一架。小影挂断电话,去了温州市鹿城区的一家连锁超市。监控拍下了这个画面——晚上7点左右,她在货架前站了一会儿,拿了一瓶酒。
回到宿舍,她把矿泉水瓶里的药酒倒进酒瓶里。两种液体混在一块儿,颜色差不多,不仔细看根本分不出来。
11月15号上午,张某又打电话来催。小影拎着装好酒的小塑料袋出了门。两人在瓯江大桥碰了面,一起往永嘉县东侧的坟头山上走。
那地方偏,周围是小树林,高压电线塔底下有片空地。在那片空地上,两人发生了关系。完事之后,小影拿出那瓶劲酒递了过去。张某喝下去没多久就不行了。
小影拿走张某的手机和三张银行卡。下山回到宿舍,把剩下的劲酒倒掉,瓶子扔进垃圾桶。
第二天早上7点多,她给表姐打电话,说杀了人要自首。上午8点多又告诉针车组长,说自己把丈夫杀了。然后自己去了永嘉县公安局东瓯派出所投案。
法医鉴定的结果是乌头碱中毒致死。张某手机里恢复了63条威胁短信。
判决结果出来了。故意杀人罪成立。小影提前买酒、提前把药酒兑进去,这不是临时起意,是预谋。
张某的骚扰虽然有过错,但小影不是当场反击,不属于正当防卫。她可以报警,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但她选了最极端的方式。
这案子还有一个值得对照的细节。
2011年温州另一起案件,25岁的陈某被前夫频繁骚扰,网购了含乌头碱的草乌,熬制后掺入劲酒骗前夫喝下,前夫中毒身亡。
那起案子里陈某被判了死刑。同样是乌头碱、同样是劲酒、同样是骚扰引发的杀心,区别在于:2011年的陈某是主动网购毒药、主动设局,而2020年的小影用的是手边现成的药酒,且事后主动自首。同样的毒,同样的酒,量刑差了一个级别——一个死刑,一个无期。
被害人过错的认定和自首情节的有无,在量刑上的权重可见一斑。
自首可以从轻。法院考虑到自首情节和被害人过错,判了无期徒刑,赔偿17万元。
法院没有因为小影“可怜”就放过她,也没有因为张某“可恨”就重判她。
无期徒刑这个结果,既否定了以暴制暴的合法性,也承认了长期骚扰对一个人精神状态的摧毁性影响。被骚扰的确实可怜,可怜不是杀人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