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雅案二审,为何被告也提出对精神病重新做鉴定?
奇了怪了,紫雅案二审,原被告均向法院提出对梁某重新做精神病鉴定。
本以为梁某有精神病鉴定报告做护体,鉴定书载明她有“被害妄想”以及“幻听”的精神病指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这份鉴定报告无异于让被告梁某拿到了一张“免死金牌”。
在“死刑立即执行”与“死缓”之间,隔着一份精神病鉴定报告书。
梁某应该感到庆幸。
可是闻艳红律师透露,被告梁某自始至终不承认有“精神病”,而且是全程不承认。
按常理推测,杀人偿命,梁某如果没有精神病鉴定报告的护佑,大概率是死刑,立即执行。
为什么梁某不愿意要这层盔甲?
有人说,梁某是真的有病,严重到完全缺乏自知力,很多精神病人在医院都会对医生说“我没病”,并且“抗拒治疗”。
有人说,这是梁某家人的诉讼技巧,咱普通人没打过官司,看不懂这里的逻辑。
还有人说,梁某一心求死,不愿意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