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埴轮书话 《南海盐道:16-19世纪两广盐区生产空间变迁与流通机制》本书历史时

埴轮书话 《南海盐道:16-19世纪两广盐区生产空间变迁与流通机制》

本书历史时间断限为16世纪中叶至19世纪末,研究的主题是三百年间两广盐区盐业盐政的制度变迁,主要包括以下观点:

明代中期以后两广盐区的盐产地有新的表现,一是万历时期海北盐课提举司的裁废,一是珠江三角洲盐场生产的衰退。16世纪中叶以后,广东海盐生产的中心逐渐转移到广东东部的惠州府、潮州府的盐场。珠江三角洲地区在宋元时期为广南路最重要的盐产地,明代以后,随着珠江三角洲沙田开发速度加快,盐田与沙田呈现互为替代的局面。清代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盐业衰退趋势更为明显,通过官帑收盐的改革,乾隆时期惠潮沿海地区的盐产量占全部产量的70%有余,乾隆朝后期珠江三角洲地区东莞、香山盐场裁撒、归并,广东盐产地格局的调整至此定型。

由于潮州府的盐场主要供应韩江流域的粤闽赣界邻府县,以及高州府、廉州府盐场主要供应广西南、太、思三府和郁林州,两广盐区之广西北部、粤湘赣界邻地区的食盐供应实则主要由惠州府的盐场承担。对广东地方政府而言,惠州府海丰县变得如此重要,以至于雍正年间从海丰县划出一部分设立陆丰县,同时通过增设海防同知来加强这一海域的海防,以保障海盐的生产和运输。自此,广东历史有了“海陆丰地区”这一政区概念。作者发现清末时当地村落已是以盐民和渔民为主体构成的社会,对民国时海陆丰革命运动的“农民”定性持保留意见。

伴随广东盐产地新格局的形成,两广盐区发展出将盐从盐产地海运至广州,再由广州转运至销岸的独特食盐专卖制度——省河体系。食盐海运、省城广州是理解省河体系的两个关键词。明代后期广盐海运已现端倪,经过清初的摇摆,乾隆时期广盐海运成为定制。从海运里程、盐船标识、被称为“水客”的海运盐商、海关对盐船的征税以及缉私无不体现海运制度的成熟。该运制规定,广东盐场的盐除附近州县的场配以及特定销区的配运(石康运馆和潮桥体系),其余皆须经海运至广州,广州成为两广盐区省河体系的总枢纽。海盐运至广州的盐仓,等待埠商来配盐,埠商配盐后再发往盐埠(所在州县)贩卖。由此可见,两广盐区省河体系的盐商以运销分工区分为两大类:水客和商人。

省河体系中,还有两处枢纽值得注意,一是石康运馆,一是梅菉镇。此两处为高州和廉州府的海盐销至广西南宁、太平、思恩三府和郁林一州的转运枢纽。也就是说,广西盐分为南北两大区域,北部区域以西江航道的梧州、桂林中心,南部则以石康运馆、梅菉镇中心。乾嘉之际的改埠归纲和改纲归所改革,其一是恢复水客运制,水客在广州设立下河运馆;其二是针对上述几处枢纽的食盐专卖制度改革,埠商演变为六柜运商(东、西、南、北、中、平),实际正是由这几处枢纽的埠商控制六大区域的食盐专卖。六柜运商与下河运馆构成19世纪两广盐区新的省河体系。

清初两广盐区盐商统称埠商(专商引岸),承充盐商者从王商、排商到流商、土商制一变再变不过是官方具文,实际运作往往多所变通。承充盐商者多为宦粤官员家人、幕客,揭示盐商背后复杂的政商关系。埠商从广州配盐,运至盐埠发卖,并按照规定缴纳盐饷。道光时期,两广盐区共188埠,属于省河体系的盐埠计150余埠,占有绝对比重。课饷之外,盐商以捐输方式参与朝廷军务,如乾隆朝至道光朝盐商捐输大小金川之役军费、台湾之役的海防军费、廓尔喀之役的赏赉之需。又如雍正初年两广盐商响应雍正帝州县普设义仓的诏谕,紧随两淮盐商之后,选取盐产量最高的海陆丰地区援建盐义仓,并于乾隆前期普及到广东各处盐场。不过,广东盐场的盐义仓制很快就背离初衷,由出借谷米改为无息贷银,凸显出广东米粮消费的市场特征。两广盐商还参与筹建越华书院,为盐商子弟争取商籍生员名额;也捐建育婴堂、地藏庵善银、珠三角桑园围基维护,表明盐商广泛参与地方慈善事务,实际有着己身利益之权衡。

明清时期两广盐区形成独立于省河的食盐专卖体系——潮桥体系。明代天顺以后,随着广盐越境的合法化,潮州府的海盐以广济桥为枢纽,凭借韩江流域地区的水陆要道,北销闽、赣等界邻府州县,嘉靖、万历时期两广盐区形成潮桥体系。明代潮桥体系下的桥商和水商纳钠销盐,盐饷既支军用,也用于地方河堤工程、虚粮代纳等财政支出,体现简化地方政府财政税收的条鞭特征。清康熙三十二年(1693)两广盐区的职官调整也包括在潮桥增设潮州运同,驻潮州城,职掌潮桥体系盐法之政令。两广盐运使和运同于广州和潮州的分置,正式承认省河体系和潮桥体系的独立。清代潮桥体系下的桥商也称埠商,引岸总计29埠。潮桥埠商参与广济桥的维修、韩江的治理,既捐纳朝廷军需、河工,也捐修盐义仓、书院,乃至承担祀神的费用,表明潮桥埠商的地域性特征。

※清代两广盐区省河与潮桥划分示意图(底图采自赵逵、张晓莉《中国古代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