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墙》大结局,一切起源于余鸣的贪念,但他却全身而退,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这是否公平?
如果余鸣发现这六千万巨款时,有法律意识,毫不犹豫,立即报警。那么,警察会按程序收回这些钱。
洪金奎、詹春……便不会见到这些钱,也就不会因此而丧生。
这些钱如果被警察收回了, 杜磊不会替李槿去杀洪金奎,定罪时会少判几年。江娟可能也不会参与绑架,也能少判几年。余鸣的母亲孙兰英也不会受刺激中风瘫痪在床。
正是由于余鸣一时的贪念,想把巨款据为己有,才有了后面一系列事件的发生。
但从法律角度上讲,余鸣似乎并没有犯罪,最后全身而退,并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这是否公平合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