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柏芝被前经纪人索赔千万片酬案宣判张柏芝这一生也是历尽坎坷了希望她未来能好过很多2026年6月16日,香港高等法院就张柏芝遭前经纪人余毓兴索赔千万片酬案作出宣判,裁定张柏芝全面胜诉,原告超1276万港元的索赔请求被全部驳回,这场持续十余年的合约纠纷就此在法律层面尘埃落定。案件起源原告余毓兴及其公司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于2025年底入禀香港高等法院,指控张柏芝在收取逾4000万港元(约人民币3633万元)的预支片酬后,未履行多部电影及经纪合约,追讨至少1276万港元(约人民币1159万元),并要求她交代相关收入账目。
纠纷关键时间线2011年7月:张柏芝签约余毓兴所属的新亚洲娱乐联盟集团,以约4000万港元片酬预付款为条件签约。2013年8月:新亚洲娱乐联盟集团被香港高院强制清盘,旗下艺人并不知情。2014年:余毓兴在《女神的新衣》节目中伪造合同,被指私吞800万港元差价。2020年:余毓兴入禀高等法院,向张柏芝索赔1276万港元。2024年6月:余毓兴发售歌曲《以犬之名》,在宣传中提及张柏芝相关言论;张柏芝工作室随即声明称内容虚假,已委托律师起诉。2025年12月:案件审理,张柏芝三次出庭,在庭审中因反复盘问情绪崩溃,哭喊“所有东西都是假的”。2026年5月:张柏芝在内地的名誉权纠纷案胜诉。2026年6月16日:香港高等法院宣判张柏芝胜诉,原告诉讼请求全部驳回。张柏芝被前经纪人索赔千万片酬案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