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错问责对象,在华日企无权就管控政策向中方施压
近期,中国日本商会代表八千余家在华日企,就我国稀土等军民两用物项出口管控政策提出异议,暗含施压的态度。这里需要厘清一个最核心的事实:企业此番质问,从根源上找错了交涉对象。
首先需要明确阐述我国对待所有外资企业的一贯立场。长期以来,我国始终欢迎各国企业来华投资兴业,平等对待所有在华外资主体。对于合法合规经营的外资企业,我国不仅持鼓励扶持态度,还会主动协助企业解决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实际难题,以公平、公正、友好的营商环境,助力外资企业在华稳步发展,这是我国始终不变的对外开放原则。
但包容与扶持,绝不代表没有底线。我国出台相关出口管控举措,是依据国内法规以及国际通行准则,专门针对日本政府持续军事化扩张、试图为二战历史翻案、不断对周边国家实施军事挑衅的应对安排,目的就是推动日本实现去军事化,维护东亚地区长久安全稳定。该政策的指向主体是日本政府,并非普通外资企业,且管控范围有着清晰明确的界定。
只要相关在华日企严格遵守中国出台的各项法规条例,依规完成全部申报审核手续,业务仅限纯民用领域,物资贸易与日常经营活动完全可以正常开展。但如果企业供应链最终流向关联军工研发、进攻性军备生产,变相助力日方军事化发展、危害我国及区域安全,这类企业必然会被纳入管控制裁范围。
相关商业经营中的成本变化、生产受阻等问题,其诱因源自日方政府的政治决策。作为海外经营的市场主体,日方企业无权就国家层面的反制举措向中国政府提出质询、施加压力。企业若是对此存在不解,应当向日本内阁进行问询,而非将矛盾对准中方。
简言之,国家层面的安全管控不会因商业诉求发生改变。我们善待一切守法外资,也绝不会纵容触碰国家安全红线的经营行为。奉劝相关在华日企认清问题根源,不要找错交涉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