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号这天,四川省高院门口发生了一件让所有人看了都心疼的事。成都27岁女孩王紫雅遇害的案子二审开庭,她妈妈一大早就抱着女儿的照片守在法院门口。她本来申请了要进去开庭说话,结果法院没批,她只能在外面等着。
这天成都天气闷热得很,她妈妈情绪又激动,路上直接瘫坐在地上了。从2024年6月9号女儿出事到今天,整整两年736天,她每一天都过得很煎熬。她说自己就是“行尸走肉”,但作为女儿唯一在世的亲人,必须撑下去。
这个案子怎么回事呢?2024年6月9号,成都郫都区一个小区里,35岁的女邻居梁某滢多次无故敲王紫雅家的门,还在门口吐痰。王紫雅联系了保安来处理,结果开门后被梁某滢拿刀捅了10刀,直接刺中头面部和胸口这些要害,人当场就没了。
案发后司法鉴定说梁某滢有精神分裂症,属于部分刑事责任能力。2025年12月一审法院判了她死缓。但梁某滢不服,上诉说自己是在“正当防卫”,还说王紫雅先动的手、自己有自首情节。这些说法在二审全被法院驳回了。
二审从上午一直审到傍晚,整整10个小时。她妈妈在法院外头的围栏边坐了一整天,抱着女儿的照片,中午都没合眼。有好心市民给她送花、想给她钱支持打官司,她都拒绝了。到晚上7点,她才被允许进去听宣判结果。
法院最后维持原判,还是死缓。她妈妈说这个结果在意料之中,因为上诉不加刑。但她终极目标还是要判凶手死刑立即执行,后面还会继续申诉。
说句实在话,一个妈妈教女儿要善良、要善待别人,结果女儿被一个有精神病的邻居无缘无故捅了10刀死了,凶手因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判了死缓不用立即偿命,当妈的连在法庭上当面问一句“你为什么杀我女儿”的资格都没有。换谁受得了?法律有法律的规矩,精神病人的量刑确实有讲究,但一个活生生的27岁姑娘没了,她妈妈这辈子算是毁了。死者家属连出庭说话的机会都不给,这程序是不是也太冷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