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一对新人喜结连理,想办一场热闹的婚礼。他们预订了9桌婚宴,每桌21道菜,加场地费共46000元。双方约定中午12点准时开席上菜,新人以为婚礼轰轰烈烈,能做个永远的留念。谁知,知道下午1点,桌上才上4样小菜,直到下午2点半菜才上齐,宾客饿着肚子等菜,更让新娘崩溃的是,上来的菜还带着冰碴,该有虾的没虾,该有肉的没肉,这婚宴办的花钱丢人!新娘怒了找酒店理论,可酒店的说法更让她无法接受,新人满心委屈准备起诉!
结婚办酒席,对普通人来说是一辈子只有一回的大事,不少人愿意多花钱,就想办得体面圆满。
可大连的许先生万没想到,他的这场婚宴状况百出,喜事直接变成糟心事,新娘子当场哭了3次,新郎直言在亲戚面前抬不起头。
新人在一高级酒店预订了9宴席,宴席标准不算低,一桌4000多元,每桌21道菜,再叠加场地使用费,合计交给酒店46000元。
双方提前敲定好流程,中午12点准时开席上菜。
宾客们欢天喜地赶到现场,为新人送上祝福,婚礼仪式结束后,大家也满心等着吃丰盛宴席。
可到了约定开席时间,后厨一点动静都没有,桌上空空荡荡。
一直熬到下午1点,才勉强端上来四样小菜,剩下的菜品迟迟不见踪影。
宾客饿着干坐2个多小时,直到下午2点半,全部菜品才勉强上齐,现场气氛尴尬到极点。
菜品上桌后,新人和亲友更是大跌眼镜,多处和当初敲定的菜单对不上。
菜单写明的虾仁玉米,盘子里满满只有玉米粒,一只虾仁都找不到。
好几道热菜端上来冰凉,表面还挂着没化开的冰碴,明显是预制半成品,简单加热甚至没完全解冻就端上桌,口感和品质大打折扣。
这还不是最让人难堪的吗?酒店没有契约精神,约定时间不遵守,菜品品质不合格,预想的盛大婚礼整个搞得乱七八糟,太丢人了!
更让新娘崩溃的是,下午3点,敬酒环节都还没结束,酒店工作人员就走进大厅,说接下来还有另一场活动要布置,直接要求在场所有宾客离场。
远道而来的亲友饭都没吃踏实,只能匆忙起身离开,许先生不停弯腰道歉,心里又羞愧又生气,新娘忍不住掉眼泪,整场婚礼前后哭了3次。
事后新人找酒店讨要说法,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是临时消防检查,后厨设备没法正常运转,才耽误出菜、菜品出问题。
同时酒店给出补偿方案:全额退还场地费用,餐费只赔付一半,折算下来赔付2万出头。
这份解决方案,许先生夫妇完全不能接受。在他们看来,这就是酒店的借口。
消防检查根本解释不了缺食材、菜品带冰碴、中途强行清场一连串问题,一场独一无二的婚礼留下无法弥补的遗憾,不是简单退一半餐费就能抹平的。
有知情人士透露,真实原因是酒店外包后厨被拖欠薪资,当天后厨消极怠工,酒店只能临时采购预制菜应急。
后续酒店虽在网络发布致歉声明,但并没单独向新人当面道歉。
许先生已整理好合同、菜品实拍、聊天记录、现场视频等全部证据,打算走完蜜月之后,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许先生支付46000元,与酒店成立合法有效的婚宴服务合同,双方约定了上菜时间、21道菜品明细、宴席完整使用时长。
宴席拖延至14:30才上齐菜品,菜品与菜单不符,敬酒未完成便强制清场,致使新人举办圆满婚礼的核心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已构成根本违约。
《民法典》第584条:当事人违约致对方损失,赔偿额等同于实际损失与可得利益,不得超出违约方签约时可预见的损失范围。
酒店仅同意全额退场地费、餐费只赔付一半,属于单方拟定的不平等解决方案,未与新人达成一致,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许先生有权要求酒店退还全部46000元婚宴费用,同时赔偿当天额外产生的合理开支。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酒店应当提前告知菜品是否为预制半成品,刻意隐瞒、直接上未解冻带冰碴的凉菜,属于故意隐瞒服务关键信息。
若走法律程序,法院认定构成欺诈,许先生还可依据《消保法》55条,主张服务费用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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