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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很实在的话: “嫁人,要么嫁一个能让你衣食无忧的,要么嫁一个疼你入骨的。嫁人

一段很实在的话:
“嫁人,要么嫁一个能让你衣食无忧的,要么嫁一个疼你入骨的。嫁人的时候,如果被有钱人看上了,一定要嫁给有钱人,而不是嫁给穷人。有钱人选择多,仍然想和你在一起,是因为真的喜欢你;穷人和你在一起,只是因为他没得选。”

这话扎心。可民国那个叫谭延闿的男人,刚好印证了前半句。

谭延闿,晚清最后一榜进士,后来做到了国民政府主席。他娶的发妻叫方榕卿,江西布政使方汝翼的女儿,真正的大家闺秀。

当年两人成婚时,谭延闿还没发迹。方榕卿陪着他熬过低谷,操持家事,侍奉婆婆,替他养大六个孩子。谭延闿在外打拼,回家永远有一盏灯、一碗热汤。

后来方榕卿病重,怕连累他,捎话来说:“孩子还小,你别续弦,免得他们受委屈。”谭延闿点头,记了一辈子。

他后来混到了顶峰,孙中山亲自做媒,想把宋美龄介绍给他。宋家也满意,换一般男人,攀上这亲事早乐疯了。

谭延闿没答应。他跑去宋家,给宋老太太磕了三个头,认干娘,认宋美龄当干妹妹。既全了孙中山的面子,也守了对亡妻的诺言——终身不续弦,终身不纳妾。

一个位极人臣、选择多得数不过来的人,偏为一个人收了心。这才是真喜欢。

反过来看朱自清。

他是大文人,《背影》《荷塘月色》谁都读过。可过日子又是另一回事。发妻武钟谦早逝,后来他娶了陈竹隐——本是齐白石的女弟子,昆曲画艺样样会,有自己的天地。

嫁过来才知道日子多紧。朱自清当教授,薪水赶不上物价飞涨。家里八张嘴要吃饭——前妻五个孩子,后来又添三个。米缸常空,菜只敢买最便宜的。

陈竹隐放下画笔和戏票,洗手作羹汤,当继母、当管家。最难时瞒着丈夫去卖血,换了钱给孩子买粮,也悄悄给朱自清补营养。朱自清晚年胃穿孔,宁可挨饿也不领美援面粉,1948年病逝。

我不是说朱自清人品不好,文人的风骨值得敬。但站在女人角度——陈竹隐当年若嫁入殷实人家,何至于卖血养家、半生操劳?

姑娘,别信什么“有情饮水饱”。水喝多了也胀。

有钱人选你,可能是被你的灵魂吸引,他本就可以不选你。穷人选你,往往因为你便宜、肯吃苦、不挑。这不是爱,是凑合。

婚姻这场赌局,选对人,是港湾。选错了,是一辈子的扶贫。

如果是你,谭延闿和朱自清,你选嫁哪个?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