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砸五十万讨好情人,新鲜感一过反手起诉全额要钱,法院直接全部驳回。
这件事看着是男女感情金钱纠纷,实则戳穿一类极度自私的投机者,法律绝不会成全这种两头算计的心思。
乌鲁木齐做建材生意的刘某,成家十几年,名下资产都是和妻子共同打拼得来。
一场朋友饭局,他看上年轻姑娘王某,明知自己有家室,依旧主动展开追求。
王某一开始态度明确,多次退回转账,直言不愿掺和别人的婚姻,劝刘某不要过度花钱。
刘某不肯收手,谎称和原配早已感情破裂,很快就会离婚,强行不断转账、购置黄金首饰、高端手机,连女方家里开销一并包揽。
一来二去二人发展婚外关系,短短半年,刘某各类转账、实物支出累计五十多万,全部瞒着妻子私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
为了和王某长久相处,刘某主动和原配办理离婚手续。
可恢复单身仅仅三个月,新鲜感彻底消散,两人频繁争吵,最终走向分手。
分手之后刘某满心不甘,自认五十多万投入打了水漂,整理全部转账、购物凭证,起诉王某要求全额返还。
他声称所有花销都是以结婚为前提的附条件赠与,没能成婚,财物理应退回。
多数人刚听到这里,都会觉得男方花钱属实,分手索回理所应当,这也是大众最容易踩中的认知误区。
法院审理直接把五十多万花销拆成两部分,给出完全相反的判定。
婚内期间转出的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刘某未经配偶同意赠予婚外第三者,违背公序良俗,赠与行为法律上直接无效 。
但拥有起诉追回这笔钱权利的,只有他的前妻,作为出轨过错方,刘某本人没有任何主张返还的资格。
离婚之后刘某赠予的财物,法庭调取完整聊天记录,全程没有任何双方约定结婚的文字内容,反倒留存大量王某拒收转账、劝阻大额消费的记录。
这部分只能认定为恋爱期间自愿增进感情的无偿赠与,财物交付完成后,赠与关系生效,不能仅凭分手要求返还。
综合两项认定,法院当庭驳回刘某全部诉讼请求,五十多万女方一分不用退还。
很多网友只觉得判决解气,却没看懂背后两层现实教训。
第一,婚姻存续期间,大额资产属于夫妻共有,单方无权随意赠予外人,一旦配偶知情,可全额追回所有花销,出轨者竹篮打水一场空。
第二,恋爱往来大额资金,想要认定附结婚条件赠与,必须留存明确聊天、书面约定凭证,单凭事后口头说辞,法院不会采信。
人不能抱着投机心态处事,一边背叛家庭挥霍共同财产,一边算计分手之后全身而退,所有好处都想占尽,法律不会纵容这种利己行为。
你觉得这件事背后最大的问题是什么?是男子利己投机的心思,还是大众分不清赠予维权的法律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