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失败了!”乌鲁木齐,一个已婚的大老板找了个漂亮的小女友,男方总是哐哐砸钱,但没多久男方就腻了,不仅跟女方分手,还非要女方把所有的钱全还给他。但女方一分不想还,男方一句废话没有,直接把女方给告了。最后院方的判决结果,出乎所有人预料。(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刘某常年在乌鲁木齐经营建材生意,经营十多年积累下不少资产,在外人眼中属于事业稳定、家底丰厚的生意人。刘某在本地拥有完整家庭,和原配妻子维持合法婚姻关系,日常社交中认识了比自己小十多岁的女子张某。
二人接触一段时间后确立不正当交往关系,这段关系持续近两年时间。 二人交往期间,刘某存在固定转账行为,资金流转时间存在明显规律,每次二人见面结束,刘某都会通过手机银行、线上支付渠道向张某转账,单笔转账金额从几千到数万不等,累计转账总额达到五十万元。
转账过程没有附加文字备注,刘某转账时没有留存文字说明钱款用途,张某收到钱款后自由支配全部资金,用于日常消费、购置个人衣物首饰、租房开销,期间刘某没有对钱款使用范围提出约束要求。 二人相处到第二年下半年,刘某主动提出结束这段交往关系,单方面切断和张某所有线上线下联系。
关系终止一周后,刘某向张某发送文字信息,要求张某全额返还两年内收到的五十万元转账资金,给出的理由是所有转账属于以结婚为前提的附条件赠与,现在二人无法登记结婚,赠与条件无法达成,张某理应退回全部钱款。
张某收到刘某的退款要求后没有同意返还资金,张某认为所有转账是刘某自愿支付的情感补偿,是二人相处期间刘某主动付出,钱款已经全部消耗完毕,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进行返还。双方就钱款返还问题无法达成统一意见,沟通没有任何进展。
沟通失败之后,刘某整理全部转账流水、二人出行消费记录,前往当地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材料,起诉张某,诉讼请求明确要求法院判令张某一次性返还五十万元转账资金,同时要求张某承担本次诉讼产生的全部费用。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次调取双方银行流水、线上支付记录,核对二人全部往来信息,分别传唤刘某、张某到庭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梳理完整案件事实。庭审阶段刘某坚持主张转账属于婚约性质赠与,提出当初转账是出于和张某组建家庭的想法,如今关系破裂,赠与行为失去成立基础。
张某提交日常消费凭证,证明五十万元资金已经全部用于二人相处阶段的共同开销以及个人生活支出,同时提交聊天记录佐证所有转账均为刘某主动操作,不存在张某主动索要钱财的行为。
法院结合现有全部证据完成审理,出具最终判决结果,驳回刘某全部诉讼请求,五十万元转账资金无需张某返还,本次诉讼相关费用由刘某自行承担。
法院给出判决依据,刘某转账发生在自身合法婚姻存续阶段,刘某和张某建立的婚外交往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刘某每一笔转账均为即时自愿支付,转账记录没有标注彩礼、婚嫁备用金等和结婚相关的文字内容,无法认定这笔钱款属于附结婚条件的赠与。
刘某在已有配偶的前提下向第三者大额转账,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同时转账行为发生后钱款已经完成实际交付并消耗,刘某事后主张返还没有法律支撑,因此不支持刘某提出的退款诉求。
这份判决文书在本地生活论坛、短视频平台传播后,迅速引发大量网友留言讨论,大量网友留下不同角度的观点。一部分网友认为刘某自身存在过错,已婚状态下和他人发展不正当关系,主动花费资金维系交往,关系结束后反悔索要钱款,本身不合情理,法院的判决符合大众的朴素认知,不能让过错方通过诉讼获得利益。
还有一部分网友提出,大额资金支出即便出于自愿,婚内大额财产本身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刘某的原配妻子有权另行起诉追回钱款,本次案件只处理刘某和张某之间的纠纷,不代表原配无法主张自身财产权益。
也有网友提醒,异性相处期间大额资金往来,转账时尽量备注资金用途,避免关系破裂后产生财产纠纷,婚外感情不仅存在情感风险,还会带来复杂的经济纠纷,最后只会耗费大量时间精力。
还有网友留言,不要抱有婚外感情能长久稳定的想法,金钱堆砌的不正当关系,最终只会引发各类矛盾,损害两个家庭所有人的正常生活。
这件事能让普通人看清两层现实,婚外关系本身不受法律和道德认可,依靠金钱维持的私下交往,一旦感情出现裂痕,必然会出现财产拉扯,投入资金的一方事后想要追回钱款,很难得到法律支持。
同时大额资金赠与存在对应的法律边界,区分无偿赠与和附条件赠与有明确判定标准,没有书面约定的自愿转账,付款方后期很难单方面撤销赠与。
大家怎么看待法院这次的判决?如果你是案件里的当事人,会怎么处理这笔大额转账?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