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失败了!”乌鲁木齐,一个已婚的大老板找了个漂亮的小女友,俩人每次发生男女关系后,男方总是哐哐砸钱,但没多久男方就腻了,不仅跟女方分手,还非要女方把所有的钱全还给他。但女方一分不想还,男方一句废话没有,直接把女方给告了。最后院方的判决结果,出乎所有人预料。
据红星新闻6月15日报道,这事就发生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男方是个做买卖的老板,家里有老婆孩子,外头认识了个单身女子,俩人一来二去就处到了一起。
男方一开始出手特别大方,每次俩人相处完,转头就往女方账户上转钱,过节过生日更是不手软,黄金首饰、高端折叠手机说送就送。
他那时候还没离婚,所有花的钱都是瞒着家里老婆拿的,就婚内那段时间,前前后后转了二十七万六千多块钱。
很多人以为女方是盯着钱主动索要,实际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法院后来调了俩人的聊天记录,女方好几次明确拒收大额转账,还劝他别这么大手大脚乱花钱。
可男方不听,执意要转,还一个劲让女方放心收,好像花这点钱根本不算事。
就这么着,俩人处了没多长时间,男方干脆和家里老婆离了婚,想着这下能光明正大在一起,转钱更是没了顾忌,离婚后头三个月又转了十二万四千多,加上之前买的首饰手机,零零总总算下来,一共花了五十万零三千多。
谁知道新鲜劲过去得更快。离婚没俩月,男方先腻了,张嘴就要分手。分手就分手吧,男方越想越觉得亏,五十多万不是小数目,凭啥就这么打水漂?
他转头就找女方,要求把所有钱和东西全退回来。女方当然不愿意,俩人相处一场,钱都是你自愿给的,又不是我借的,凭啥分手了就要往回要?
男方也没多废话,直接拿着转账记录就把女方告到了法院,说这些钱全是以结婚为前提的附条件赠与,现在结不成婚,女方就得全额返还。
这事刚传出来的时候,不少人都觉得男方能赢。毕竟五十多万不是小数,很多人都觉得,谈恋爱花的大钱,分手了就该退。
可等法院判决一出来,所有人都没想到,男方的诉讼请求被全驳回了,一分钱都要不回来。
为啥会是这个结果?法院把这笔钱拆成了两部分算,一笔是他婚内转的二十七万多,一笔是离婚后转的十二万多,两笔钱各有各的说法,凑到一起就成了谁都没料到的反转。
先说婚内那笔。很多人都知道,婚内偷偷给婚外异性转钱,违背公序良俗,赠与行为本身是无效的,按理说得退。
可这里有个最关键的问题,绝大多数人都没琢磨透:谁有资格要这笔钱?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瞒着老婆私自处分,侵害的是他前妻的合法权益。
换句话说,能站出来要回这笔钱的,只能是他的前妻,轮不到他这个犯错的人。
他自己背叛婚姻在先,拿着夫妻俩的钱在外头讨好别人,现在分手了,还想自己当原告把钱要回来?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好处全让他一个人占了,犯错的成本半分没有,那对被蒙在鼓里的前妻公平吗?所以法院直接认定,他本人没权利要回婚内的赠与。
再说说离婚后的那笔钱。男方口口声声说这是奔着结婚给的,属于附条件赠与。可法院查了所有聊天记录和证据,俩人从来没写过书面约定,也没有明确的口头承诺说这笔钱是结婚保证金。
从头到尾都是男方主动转账、主动买礼物,女方还多次劝阻过他大额消费。恋爱期间为了增进感情自愿花的钱、送的礼,本来就是正常的情谊往来,钱转到对方账户,礼物交到对方手里,赠与就算完成了。
总不能谈恋爱的时候心甘情愿花钱,分手了就翻脸不认账,把所有花销都往回要吧?天底下哪有只赚不赔的恋爱?男方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这笔钱附了结婚的条件,这部分诉求自然也站不住脚。
两笔钱的诉求全不成立,法院最后直接驳回了男方的全部请求,这份判决现在已经生效了。
这个判决看着出人意料,其实道理再明白不过。
它不是在纵容婚外情,而是在教所有人一个最朴素的道理:做人不能两头占便宜,半点责任都不想担。
婚内的时候,他对不起自己的老婆,拿着共同财产在外头挥霍;分手的时候,他对不起相处的女方,自愿花的钱转头就要往回拿。算盘打得太精,到最后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过日子也好,谈恋爱也罢,最要紧的就是担当和本分。有家的人守好自己的家,别拿着家里的钱在外头乱造;谈恋爱的人拿得起放得下,自愿花的钱别事后反悔。
总想着好处全占、亏半点不吃,到最后只会输得更难看。这个案子判的不是钱,是人心底的那杆秤,谁是谁非,法律算得明明白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