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武汉发生了一件让很多老百姓议论纷纷的事家里东西被偷,失主开车追小偷,路上发生碰撞让小偷受了伤,结果小偷反过来把失主告上法院,索赔 21 万
这件事 6 月 16 号已经开庭审理,目前还没有宣判,今天就给大家说说这里面的法律道理。事情发生在 2023 年,武汉的柳先生发现有两个人在他家门口偷了两个水泵,骑电动车逃跑。柳先生第一时间报了警,然后自己开车去追赶。
追逐过程中两车发生碰撞,两名盗窃人员都受了伤,分别构成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柳先生当时就拨打了急救电话,把伤者送到了医院。本来以为这就是抓小偷过程中的意外,小偷也已经被警方依法处理。没想到时隔三年,其中一名叫沈某的盗窃人员,将柳先生起诉到法院。
主张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合计 21 万余元。很多人看到这里都会觉得难以理解。小偷偷东西本身就是违法的,受伤了还要失主赔钱?
其实这里面涉及到几个法律问题,给大家讲清楚就明白了。首先说柳先生追小偷合不合法。法律其实是支持公民抓小偷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于正在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
不光是受害人本人,就是普通路人看到有人偷东西,也有权利协助抓捕。柳先生自己家财物被盗,当场追击抓捕,这是完全合法的行为。法律上还有一个概念叫 "自救行为",就是自己的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侵害,来不及等警察赶到,自己采取必要措施挽回损失。
只要没有超过必要限度,这种行为法律都是认可的。法学专家也表示,这种情况和正当防卫性质类似,都是公民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
那有人会问,开车追把人撞伤了,算不算超过限度?这正是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关键要看柳先生是不是故意撞击对方。如果明明可以安全停下,还故意加速冲撞,那肯定要承担责任。
但如果是正常追赶过程中,小偷因为慌乱驾驶操作不当,或者为了逃跑故意别车导致碰撞,那责任就不应该由失主承担
法律应该保护守法公民的正当权益,不能让违法者钻空子。更不能让好人既要蒙受财产损失,还要承担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