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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哗然!黑龙江一名公办教师仅凭一纸病假,二十五年从未到校履职。   临近退休核

舆论哗然!黑龙江一名公办教师仅凭一纸病假,二十五年从未到校履职。
 
临近退休核查身份时,她发现事业编制已被核销,随即起诉教育主管部门。
 
当事人不仅要求恢复在编身份,还主张补发二十余年薪资共计九十万元。
 
该诉求曝光后引发全网热议,网友普遍认为,零履职高薪索赔违背基本职场公平。
 
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系中,岗位编制与薪资待遇始终和履职义务严格绑定。
 
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条例,职工医疗休养设有明确时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长期病休人员需按期提交医疗诊断证明,持续办理续假报备,逾期视为自动脱岗。
 
这起佳木斯教师纠纷案件,之所以极具争议,核心是远超常规的脱岗时长与索赔诉求。
 
涉事当事人姚志荣,早年通过分配入职佳木斯市第十二中学,成为在编公办教师。
 
入职初期十余年间,她正常在岗授课,履职记录齐全,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1997年,姚志荣以身体患病需要休养为由,向学校提交病假申请并获得批准。
 
获批休养后,她前往北京长期居住,自此彻底脱离校园教学与日常工作体系。
 
在长达二十五年的时间里,姚志荣未返校销假,也未提交任何续假与就医材料。
 
其在北京就读在职研究生的经历,证实其具备完整生活与学习、工作行动能力。
 
该实际状态,完全不符合长期无期限病休、无法履职的岗位休养认定标准。
 
校方初期本着人文关怀原则,持续为其发放病假薪资,保障基本生活待遇。
 
2001年,当地开展事业单位财务专项核查,依规停止对姚志荣的薪资发放。
 
2012年,佳木斯市第十二中学启动合并重组,全校人事档案统一移交教育局管理。
 
人事移交梳理过程中,工作人员核查发现姚志荣长期失联、无任何在岗履职记录。
 
依据人事清理相关规定,校方将其从在编人员名单中剔除,正式核销事业编制。
 
2020年,年近五十九岁的姚志荣返回佳木斯,准备办理公办教师退休手续。
 
经系统查询,她得知自身编制已被注销,无法享受体制教师退休相关待遇。
 
姚志荣认定编制注销流程存在瑕疵,认为主管部门未提前告知、侵犯个人权益。
 
2022年,她通过官方信访渠道提交诉求,要求恢复编制、补发薪资九十万元。
 
信访部门结合人事政策、在岗记录与核查档案,认定其诉求无政策依据,不予支持。
 
信访维权失利后,姚志荣向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追责索赔。
 
2022年8月,一审法院裁定该案不属于行政诉讼受理范围,驳回全部起诉请求。
 
姚志荣不服一审结果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司法维权彻底终结。
 
案件讨论过程中,有观点认为校方人事清理存在流程疏漏,未完成书面告知程序。
 
但人事管理核心遵循权责对等原则,个人履职义务优先于单位流程细化问题。
 
二十五年持续失联、拒不报备、拒不返岗,是当事人主动放弃岗位履职义务。
 
全国多年常态化开展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整治,长期占编脱岗属于重点清理情形。
 
公共财政薪资来源于公共税收,仅用于回馈在岗履职、承担公共服务的工作人员。
 
无劳动、无贡献却索要全额在岗薪资,严重违背公共资源分配的公平原则。
 
数十年间,当地一线教师坚守教学岗位,承担备课授课、带班育人等繁重工作。
 
姚志荣长期在外生活深造,未参与任何教学工作,无资格申领在岗薪资待遇。
 
该案也为各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提供警示,需补齐长期离岗人员监管告知短板。
 
通过建立常态化回访、动态核查、异动公示机制,杜绝挂编脱岗、空占资源乱象。
 
目前,姚志荣所有信访、司法维权渠道均已闭环,全部诉求被官方驳回。
 
其事业编制无法恢复,九十万元薪资索赔彻底落空,无法办理公办教师退休手续。
 
临近法定退休年龄,姚志荣彻底失去体制岗位与相关保障,承担全部违规脱岗后果。
 
这场持续数年的维权闹剧,最终以个人全盘失利收尾,成为人事管理典型案例。
 


信源:搜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