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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应注销中国国籍”这个说法在网上吵翻天了。有人说抖音大V“法学界陈枫”提出

“外嫁女应注销中国国籍”这个说法在网上吵翻天了。有人说抖音大V“法学界陈枫”提出:中国女性嫁给外国人,应立即注销中国国籍,回国探亲签证最多7天,外籍丈夫及亲属不得在华非法居留就业。
支持者觉得这是守护规则,反对者认为这是侵犯权利。
但我想说的是:这个建议听起来“解气”,却站不住脚。
首先,它跟现行法律直接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写得清清楚楚:
中国公民只有两种情况会丧失中国国籍一是“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二是“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法律从来没有“嫁给外国人就强制注销国籍”的规定。嫁给外国人,只要不主动加入对方国籍,完全可以保留中国国籍。
其次,“借鉴越南经验”这个说法,本身就是错的。
网传“越南规定外嫁女一律取消户籍”,但事实恰恰相反:
《越南国籍法》第九条明确规定:“越南公民与外国人结婚,不改变当事人及其未成年子女的越南国籍” 。
所谓“越南出新规”的说法,早就被多家媒体辟谣了。
我理解这种情绪从何而来。
这几年确实有一些乱象:
有人利用涉外婚姻钻空子、非法居留、违规就业。
普通人对“规则失灵”的不满,是真实的。
但解决问题的方向,应该是堵住管理漏洞、严格执法,而不是用情绪代替法律、用“一刀切”代替精细化管理。
涉外婚姻管理确实需要完善,但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与其喊“注销国籍”,不如问:
签证审核有没有漏洞?非法居留怎么处置?这些才是真正该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