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人吃饭花了差不多600美元,小费只掏了40美元,到底是顾客太高呢,还是美国的小费本身就不合理?
6个人点了三份牛排,多款红酒,特色鸡尾酒,一共税前498美元,加上47.17美元税费,一共花了545.17美元。
用餐结束后,顾客手写留下了40美元小费,最终合计585.17美元,服务员觉得客人给的小费比较少,因为这笔小费只占税前消费的5%,远远低于美国餐饮圈公认的最低15%的小费标准。
其实很多人不知道,在美国餐饮行业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你去餐厅吃饭的时候,或多或少都要给服务员小费。
小费也是当地餐厅服务员的主要收入之一,行业默认你花钱最低15%的小费,也就是说你花了100块钱,应该给服务员最低15美元的小费。
而这顿饭6个人属于多人聚餐,接待工作量比较多,按照约定俗成要给到约18%及以上的小费。合理的小费差不多要80多美元,而顾客只给了一半不到,所有服务员觉得给的小费比较低。
服务员觉得这桌消费档次并不低,人均税前花费超过80美元,点的就是牛排,葡萄酒,特色鸡尾酒等高档产品,这些人应该是有钱的,愿意为食材,酒水花大价钱,却不愿意给服务员比较公平合理的服务费。认为客人太抠了。
但是对于顾客来说,服务费给多给少完全取决于自己的心情,不管给40美元还是给30美元全是自己说了算,没有多与少一说
而且公务员的收入本该由餐厅老板承担,不应该再让普通消费者给服务员额外的小费,既然我吃的东西已经付钱了,为什么还要额外的再多掏一笔小费呢?这不就是变相涨价吗?顾客本身就没有义务给顾客消费,我给了服务员这么多小费,服务员不但不感谢,反而还埋怨给的小费太低了,实在让人无法理解
问题来了,如果你是做桌用餐的客人,你花了差不多500美元,你愿意给服务员多少小费呢?是给比40美元更多的小费,还是更少的小费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