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八九岁时,背着一筐猪草,回家先煮猪食、摘菜做饭,再扒拉两口,挨打挨骂像惯例。
没饭时,我妈常领她回家塞点吃的。
月事来了,亲娘一分钱不肯给,只好自己想法子糊弄过去,走路夹着腿。
看着是孩子,十七八却像十三。
那年她跟镇上小伙子跑了,十多年不回,怕家里找麻烦,在外头生孩子、成了家,日子竟比老家还顺。
因为我家搬迁,她回到镇里,宁愿住酒店也不踏进自家门,不见两个弟弟。
满城打听我妈,见面一把鼻涕一把泪——当年临走,是我妈悄悄塞了200块路费。
这不是叛逆,是求生。
血缘不等于爱,重男轻女的账,总有人替家里还。
反面教材就摆着:孩子被当苦力,长不高也长不出信任。
到底谁该羞愧?
回不回家,要不要原谅,答案她自己最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