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脑的代价:985金融专业毕业、银行从业的优质青年,为恋爱侵占500万给女友“治病”,结果女友同时与他人交往还生子。
湖南长沙,1993年出生的文名,出身高知家庭,从小成绩优秀。
2015年,金融专业毕业的他考入长沙某银行工作,并于2020年被提拔为信贷客服经理。
那时的他,是标准的“优质青年”:工作体面、收入稳定、前途光明。
可2020年12月,他在一场KTV聚会中认识了王花,生活开始发生转折。
两人相处几天就同居了,文名负担王花所有开销。
几个月后,两人因怀孕流产发生矛盾而分手,王花提出回老家休养。
但分手后,王花的“厄运”却接连不断,她多次以“自己需要手术”“父亲得了血癌在ICU抢救”“自己患有子宫内膜癌”等理由,向文名索要钱款。
文名耗尽了自己百万余元积蓄后,为了“搞钱”,决定铤而走险,打起了银行资金的主意。
经查,2022年2月至2023年9月,文名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录入虚假抵押物、盗用同事信贷账户等方式,侵占银行资金共计500万元。
2023年9月26日,在巨大压力下,文名投案自首。
投案前夜,他仍因非常担心王花的“病情”,将手头最后一笔12万元现金交给了她。
令文名万万没想到的是,他冒着犯罪风险帮助的“绝症女友”,真面目简直“炸裂三观”。
公安机关在侦办文名职务侵占案时,王花被要求配合调查,不得不交代实情。
原来,王花早在2012年就已结婚,2014年离婚。
在与文名交往期间,她还和一名年长十岁的已婚男子交往,并于2021年9月怀孕。
她向文名谎称“流产需要回家休养”,实则是回老家养胎,并于2022年7月未婚生下一名女婴。
她在与文名分手期间,编造自己出车祸、身患重病手术、父亲患癌需要巨额治疗费等虚假理由,累计骗取文名197.86万元。
这些钱全部被她用于打牌、购买奢侈品及日常开销。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花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责令退赔197.86万元。
拔出萝卜带出泥。王花诈骗案背后,还有一名“神助攻”:她的闺蜜周怜。
周怜与王花是多年牌友。为了帮王花稳住骗局、持续骗取文名的信任,周怜主动牵线搭桥,联系某文印店,花费800元为王花伪造了一份子宫内膜癌诊断书。
事后,周怜对王花谎称制作费花了1500元,加上王花欠她的500元,周怜实际收款2000元,从中获利700元。
除了伪造证据,周怜还多次配合王花“演戏”、参与收款。
2023年秋,她陪同王花前往长沙某地下停车场,全程协助收取文名被骗资金11.99万元。
为规避银行资金追查,她还主动出借丈夫名下的银行卡,协助王花藏匿、收取诈骗赃款7.88万元。
文名职务侵占案发后,周怜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查明,周怜虽起次要作用,但在明知王花实施诈骗的情况下,仍积极提供帮助,已构成诈骗罪的共犯。
考虑到其亲属已代为赔偿涉案的19.87万元,法院判处周怜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这起“案中案”,法律层面涉及三个不同罪名的交叉。
第一,文名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文名作为银行信贷客服经理,利用职务便利,以录入虚假抵押物、盗用同事信贷账户等方式,侵占银行资金500万元。
根据《刑法》第271条,职务侵占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500万元远超“数额巨大”标准,他将面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王花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她虚构“绝症”“车祸”“父亲患癌”等事实,骗取文名197.86万元。
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97万元已远超“数额特别巨大”标准(50万元以上),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于法有据。
第三,周怜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的共犯。
她明知王花在实施诈骗,仍帮助伪造诊断书、代收资金、出借银行卡。
法律上,“我只是帮忙”不等于无罪——明知他人在诈骗,仍提供帮助、参与收款、出借账户的,一律以共同犯罪论处。
周怜虽为从犯,仍被判刑。
这起案件警示所有人:个人银行卡、支付账户严禁出借给他人使用,一旦卷入诈骗链条,再小的“帮忙”也可能让自己成为罪犯。
三个人,谈了一场恋爱,毁了三个人生。
目前,三起案件均已判决生效。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