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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一个已婚的大老板,瞒着妻子找了个漂亮的小女友,俩人每次发生关系后,大老

乌鲁木齐,一个已婚的大老板,瞒着妻子找了个漂亮的小女友,俩人每次发生关系后,大老板总是各种转钱送礼,让小女友心甘情愿陪着他。但没多久老板就腻了,想换一个女人玩玩,于是把小女友告了,要求他把自己送的钱全部归还!法院:你想多了!

李毅(化名),早些年就是个普通的打工人,但娶的媳妇张姐那是出了名的贤惠。

夫妻二人踏实肯干,携手打拼多年,慢慢积攒下家底,李毅也顺势创业当起了老板,生意稳步走上正轨,家境愈发优渥。在外人眼里,他们是患难与共的模范夫妻,家庭和睦、事业顺遂,妥妥的人生赢家。

可事业成功后的李毅,却慢慢丢掉了初心,厌倦了平淡安稳的婚姻生活,内心开始滋生杂念。
 
手头宽裕、生活无忧的李毅,不再满足于日复一日的家庭日常,开始向往新鲜刺激的感情。

之后,他在私下结识了年轻漂亮的王某(化名),明知自己已婚的身份,依旧刻意隐瞒婚姻状况,主动对王某展开追求。

涉世未深的王某并不知晓李毅的真实婚姻状态,在李毅的热情攻势和物质讨好下,渐渐对其产生好感,最终和他发展成了婚外亲密关系。
 
为了牢牢稳住王某,让她心甘情愿陪伴自己,李毅在二人交往期间格外大方。每次相处过后,他都会主动向王某转账,还频繁赠送黄金首饰、高端手机等贵重礼品。平日里的日常开销、出游消费、红包馈赠更是从不吝啬,用丰厚的物质付出维系这段不正当的婚外恋情。靠着持续的金钱和物质投喂,两人的亲密关系维持了较长一段时间。
 
在他和妻子张姐的婚姻存续期间,他私自向王某转账、馈赠财物累计27.6万余元。后续李毅与妻子离婚后,依旧和王某保持交往,又陆续转账、送礼支出12.4万余元,叠加各类实物礼品,整体赠与财物总价值高达50.3万余元,数额十分可观。
 
本以为这段靠金钱维系的关系能长久持续,可新鲜感褪去后,李毅很快就心生厌倦。他彻底腻烦了和王某的相处,动了分手换人的念头,只想尽快斩断这段关系,另寻新的感情寄托。

但看着自己前后投入的五十多万财物,李毅又心生贪念,舍不得这笔巨额开销。
 
为了挽回自己的“损失”,李毅思虑再三,想出了一个离谱的办法。

他一改往日主动馈赠的姿态,颠倒二人的交往事实,声称自己所有的转账和送礼,都是以和王某结婚为前提的附条件赠与。

如今两人无法步入婚姻,赠与的前提条件落空,王某就没有理由继续占有这些财物,理应全额返还。
 
抱着侥幸心理,李毅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正式起诉要求王某归还自己交往期间送出的所有钱款和贵重物品,一分不少追回全部财物。

面对突如其来的起诉,王某倍感错愕与委屈,坚决否认了李毅的说法。
 
庭审过程中,王某积极应诉答辩,拿出两人的聊天记录等证据佐证自身说法。她表示,自始至终,两人从未谈及婚嫁,也从未见过双方家人,根本不存在以结婚为前提的赠与约定。

所有的转账、礼物都是李毅自愿主动送出,很多大额款项她还曾主动拒收,是李毅反复劝说、执意转账。两人的财物往来,只是恋爱期间增进感情的自愿馈赠,自己无需返还。
 
这起离谱的婚恋财产纠纷,经法院审理查明全部事实后,给出了清晰且公正的判决结果,直接驳回了李毅的全部诉讼请求,明确告知李毅的追索诉求于法无据。法院的判决逻辑十分通透,分层次厘清了本案的核心法律问题,让李毅的如意算盘彻底落空。
 
针对李毅婚姻存续期间赠与的27.6万余元财物,法院明确,夫妻婚内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共有,任何一方都无权单独擅自处置大额共同财产。李毅瞒着配偶,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违背公序良俗,该赠与行为本身就属于无效行为。
 
但重点在于,这笔钱款虽然可依法追回,拥有追索权利的只有李毅的原配妻子。李毅作为婚姻中的过错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侵权人,完全不具备主张返还的资格,没有权利向王某索要这笔财物。即便原配后续依法维权追回钱款,退回的财产也归原配个人所有,和李毅没有任何关系。
 
而对于李毅离婚后赠与的12.4万余元财物及各类礼品,法院认定属于普通情谊赠与。彼时李毅已恢复单身,财产归属清晰,其主动转账送礼的行为,是恋爱期间自愿的情感付出。双方没有任何书面或口头的结婚附加约定,财物交付完成后,赠与合同就已生效,不存在返还的法定条件。
 
该案的判决也给大众敲响了警钟,明确传递了司法态度:婚外不正当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过错方不能凭借自身的不当行为获利,更不能颠倒黑白、肆意追责。同时也清晰界定了婚恋期间的财物赠与边界,为同类纠纷提供了明确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