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渣了!”6月17日报道,天津,一35岁男子明明结婚了,还把自己包装成27岁单身,去追一个20岁的女大学生。要我说,这哪是普通的感情纠纷,分明是一个成年人利用信息差、年龄差,把年轻女孩拽进了一场烂局。
据媒体披露,小王暑假到天津打工,认识了孙某;后来她知道对方已婚、有孩子,提出分开。警方情况说明里认定,王某死亡排除他杀;法院判孙某承担30%责任,赔偿37万余元。这个结果其实说得很清楚:法律没有把悲剧全算到孙某头上,但也没让他用一句“她自己想不开”就轻轻揭过去。
我看这案子最扎眼的,不只是骗年龄、骗婚姻状况,而是判决生效后还不赔。
前面隐瞒婚育,是道德塌了;后面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就是往逝者家属伤口上再撒一把盐。小王家里本来就困难,母亲还要照顾患病的小女儿,37万多不是谁的“横财”,而是法院认定后孙某该扛的责任。
有人可能会说,成年人谈恋爱,本来就要自己负责。
这话没错,但不能拿来替欺骗者开脱。35岁已婚男人,对20岁女孩隐瞒婚育事实,分手后还继续纠缠,这里面的风险从一开始就不对等。一个人越成熟,越掌握真相,就越该为自己搅出来的后果买单。
我认为,执行不能只停在纸上。判赔如果落不到家属手里,对家属就是第二次落空;对类似的人也是坏信号:骗完、躲完、转完财产,责任就能慢慢熬没。
感情里的欺骗也许不一定入刑,但造成的债,不能让受害者一家替他扛。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