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清德曾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从1949年10月1日起,没有对台湾行使有效管治权,至今70余年,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省就丧失了主权。
有些话听起来像在“翻历史账本”,但账本翻着翻着,容易翻成“自带滤镜的剧情片”。尤其涉及台湾问题时,某些叙事总喜欢把“有没有直接管理”当成“有没有主权”的唯一标准,这种逻辑听着顺,实际上容易跑偏。
以香港为例,从1842年鸦片战争之后,英国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先后占据香港岛、九龙和新界,前后实际管治了155年,时长是两岸分离时间的两倍以上。
但在这一百多年间,中国政府从未承认过相关不平等条约的合法性,国际社会也从未认定香港是英国的固有领土。1997年7月1日,香港顺利回归祖国,中国正式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这一结果得到全球各国的普遍认可。
按照这套“没直接管就丧失主权”的逻辑,英国管治香港一百五十余年,香港的主权就该归属英国,这显然是站不住脚的歪理。
再看澳门,葡萄牙人从明朝时期便在澳门落脚居住,前后管治时间长达四百余年,最终仍在1999年如期归还中国,背后的逻辑完全一致:管治时间再长,也无法转化为合法主权,产权的归属不会因实际管控状态而改变。
具体到台湾本身,其主权归属早在八十多年前就已白纸黑字明确,得到国际社会的公认。1943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中、美、英三国首脑共同发表《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日本从中国窃取的所有领土,包括东北、台湾、澎湖列岛,战后必须全部归还中国。
1945年,中、美、英三国发布《波茨坦公告》,再次重申《开罗宣言》的条款必须严格执行,日本正式投降时,也签字承诺遵守公告的全部规定。同年10月25日,中国政府在台北举行受降仪式,正式收回台湾主权,台湾重新纳入中国版图。
这一结果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重要胜利成果,也是战后国际秩序的组成部分,在当时不存在任何争议。
赖清德的相关表述,本质上是刻意混淆概念,梳理历史时只选取对自身有利的内容,刻意回避《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具备国际法效力的文件,回避联合国2758号决议的明确规定,也回避两岸仅为暂时分离的事实,只强调七十余年未直接管治这一点,将暂时的管治状态歪曲为主权丧失。
这正是所谓“自带滤镜的剧情片”,只呈现想要受众看到的片段,刻意裁剪掉完整的历史脉络与法理依据。
放眼全球,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会因暂时无法管治部分地区,就自动丧失对应主权。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十余州宣布脱离联邦,数年间联邦政府无法对南方各州实施管治,但林肯政府从未承认南方为独立国家,最终通过战争维护了国家统一。
按照“未管治即失主权”的逻辑,南方当时脱离数年,联邦就已丧失对应主权,美国如今应当是两个国家,这一结论显然不成立。
主权的归属由历史脉络、法理依据和国际共识共同决定,与暂时的管治状态没有必然关联。两岸分离七十余年是客观事实,但这一状态改变不了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一部分的定位,也改变不了中国对台湾拥有主权的事实。
将管治权与主权混为一谈,本质是混淆视听的手段,片面截取历史片段的叙事,终究经不起完整史实与法理的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