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没见过这么蠢的贼,2025 年 1 月闵行区一名男子为偷 ATM 机里的现金,把

没见过这么蠢的贼,2025 年 1 月闵行区一名男子为偷 ATM 机里的现金,把点燃的瓦斯罐塞进出钞口,导致机器爆炸损毁,里面 34 万现金分文没拿到。庭审上他全程拒不认罪,把所有事推给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 “朋友”,男子这下惨了。

庭审现场,被告人坐在被告席上,对着监控录像面不改色地辩解,说画面里的人不是自己,是一个只知道姓张的朋友。全套作案工具、银行卡、搜索记录全都指向他本人,他却能编出一整套借衣服、偷银行卡、蹭用手机的离谱说辞,连旁听席都传出了唏嘘声。

这桩荒诞的盗窃案,发生在 2025 年 1 月的上海闵行区。凌晨四点多,ATM 机房的监控拍下了完整的作案过程。男子蒙着围巾、穿着亮黄色外套走进机房,先插卡输密码打开出钞口,再把一个白色包裹塞进去点燃,随即转身离开机房。

几分钟后,机房里传出爆炸声,浓烟顺着门缝往外冒。火势自行熄灭后,男子折返回来,趴在出钞口伸手翻找,折腾了半天也没掏出一分钱。爆炸只炸坏了机器内部结构,钞箱完好无损,他忙活了大半夜,连一张钞票都没摸到,只能悻悻离开现场。

接到银行报警后,警方很快展开调查。现场遗留的燃烧残留物显示,白色包裹里装的是小型卡式瓦斯罐,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整台 ATM 机损毁严重,维修费用超过一万五千元,机器内部存放着三十四万余元现金,万幸没有被引燃,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顺着沿途监控追踪,警方很快锁定了嫌疑人黄某,在他的出租屋里将人抓获。搜查过程中,警方找到了监控里出现的同款黄色外套,还有他用于作案的银行卡,以及一部藏着大量可疑搜索记录的手机。

手机里的记录成了关键证据。案发前几天,他多次在购物平台搜索卡式炉、煤气罐、切割片等工具;案发当天,又反复搜索当地 ATM 机被破坏的相关新闻。所有搜索记录的时间线,和作案过程严丝合缝。

即便铁证如山,黄某在法庭上依旧拒不认罪。他编出了一个莫须有的朋友,说所有事情都是对方做的,衣服是自己借出去的,银行卡是对方偷拿的,手机也是对方趁自己不注意用的。至于这位朋友的全名、住址、联系方式,他一个都答不上来。

审理法院认为,黄某的辩解完全违背常理。一个连身份信息都不清楚的人,不可能拿到他的银行卡密码,也不可能精准使用他的手机搜索作案工具,更不可能特意穿他的显眼外套作案。整套说辞漏洞百出,没有任何证据能够支撑。

法院审理认定,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破坏性手段盗窃金融机构财物,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虽然他最终一分钱都没拿到,属于犯罪未遂,但 ATM 机内的三十四万现金都属于盗窃目标,犯罪金额按照全额计算。

加上黄某全程拒不认罪,无悔罪表现,不能适用减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黄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被炸毁的 ATM 机产生的维修损失,银行后续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主张赔偿。

算下来,他不仅没偷到一分钱,还要坐六年牢、交一万罚金,连带赔偿银行的设备损失,妥妥的血本无归。这起案件被法治栏目曝光后,很快在网上传开,成了不少网友调侃的低智商犯罪典型。

很多网友都觉得这波操作太亏,费尽心机搞爆炸,一分钱没捞着,还把自己的后半辈子搭进去了。但凡有点常识都知道,ATM 机的钞箱没那么容易炸开,周围全是监控,根本跑不掉,纯属赔了夫人又折兵。

也有网友关注到判决金额的问题,好奇为什么没拿到钱还要按三十多万算。有人科普说,盗窃金额是按目标财物的价值算的,不是按实际到手的算,不然所有人偷不到钱就都不用担责了。未遂可以从轻,但不能不算。

还有人感慨,现在到处都是监控和电子痕迹,想作案根本藏不住。搜索记录、消费记录、监控画面,每一样都是铁证,编再多借口都没用。与其动歪心思走捷径,不如踏踏实实赚钱过日子。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