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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2月2号早上,于英生送完儿子上学回家,妻子还在床上躺着。几个小时后,

1996年12月2号早上,于英生送完儿子上学回家,妻子还在床上躺着。几个小时后,她死了。现场没撬锁痕迹,门是反锁的,可警察觉得,最该被怀疑的就是他。

1996年12月2日,蚌埠市民韩露在家中不幸遇害,警方现场勘查确认,案发现场门窗完好、无撬盗痕迹,屋内财物完好,属于熟人作案。

当时34岁的于英生,是蚌埠市东市区区长助理,正处在事业上升期,和妻子结婚多年,有个7岁的儿子。办案人员第一时间锁定他,理由看起来很充分:门窗完好说明是死者主动开门,凶手必然是熟人;家里钱财分文没动,排除了劫财可能;再加上邻里证实夫妻俩此前有过争执,完全符合“家庭矛盾引发激情杀人”的推断。

带着这种先入为主的有罪推定,警方把全部精力都压在了于英生身上。连续多日的高强度审讯,加上办案人员拿着现场细节倒逼口供,原本一口咬定自己清白的于英生,最终违心“认了罪”。案发才20天,他就被正式批捕。

1997年,蚌埠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了他无期徒刑。于英生不服上诉,安徽高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进了监狱,于英生始终不肯认罪,也拒绝减刑。他在牢里一遍一遍写申诉信,托人往外寄;他的老父亲和哥哥也在外奔波了十几年,跑遍各级法院、检察院,申诉材料攒了满满一箱子,从来没松过口。

这一等,就是整整17年,6209个日夜。

2013年5月,最高检经审查后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认为原审判决证据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疑点。同年8月13日,安徽高院公开开庭再审。法庭上,检察官当庭拿出了两份被尘封17年的关键证据:现场提取的外来指纹,还有被害人身上的精斑DNA,经过反复比对,全都不属于于英生。

审判长敲下法槌,说出“于英生无罪”四个字的时候,51岁的于英生当场失声痛哭。熬了半辈子的清白,终于等来了。

更让人脊背发凉的是真凶的身份。于英生被释放3个月后,警方用当年留存的DNA样本入库比对,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武钦元,原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民警。

真相这才彻底大白。武钦元早年通过朋友认识了韩露,案发当天早上,他知道于英生送孩子上学,家里只剩韩露一人,便假意串门找上门。见韩露独自在家,他临时起了歹意,想要强行发生关系。遭到激烈反抗后,他用枕头死死捂住韩露的口鼻,致其窒息死亡,实施强奸后又刻意伪造了现场:用菜刀割开死者颈部、翻乱抽屉、剪断电话线,甚至把厨房的液化气罐搬到卧室,打开阀门点上蜡烛,想靠爆炸彻底销毁所有痕迹。

因为本身就是公安系统的人,熟悉办案逻辑和勘查流程,他伪造的现场极具迷惑性,再加上当年刑侦技术有限,才让这场谎言瞒了整整17年。

2015年,武钦元因强奸罪被判处死刑,最终依法执行。

于英生后来拿到了国家赔偿,也恢复了公职,可17年的牢狱生涯,错过的儿子成长,没能等到他平反的老父亲,这些被偷走的人生,多少钱都补不回来。

这场冤案也成了中国司法史上极具警示意义的案例。先入为主的有罪推定、重口供轻证据的办案惯性,差点毁掉一个人的一生。也正是这些案件的推动,让“疑罪从无”四个字,越来越扎实地落在了每一次司法审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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