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寿宁县鳌阳镇移风易俗事件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内容披露后,网上的议论热了起来,有些观点不无道理。
事情是这样的: 6月11日,寿宁县鳌阳镇一居民在办理丧事过程中,在街道上抬棺走行送葬。此事发生后,有关部门认为,这户居民在办理丧事过程中,违反了寿宁县多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存在有关人员顶风违纪违法、个别党员和公职人员参与等情况。
6月16日,福建省寿宁县移风易俗工作专班,通过“今日寿宁”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通报》:对在该事件发生的责任人何某某、朱某某,由公安机关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予以行政拘留三日、五日;对参与该事件的党员、公职人员,由县公安局予以诫勉,或由有关单位予以责令检查;对有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予以约谈;对其他有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等等。
这条新闻看后让人五味杂陈。网友们也纷纷议论,表达了不同的看法和观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移风易俗,包括丧事简办,杜绝铺张浪费值得提倡,老百姓也很拥护。也正因为老百姓对现在有些人在办理“红白喜事”过程中大操大办的行为不满,各地才陆陆续续出台有关“规定”、“办法”,或者以“村规民约”等形式,“提倡和引导”大家要树立新风尚,破除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恶习,形成良好的社会新风气。
2、慎终追远,民德归厚。这是几千年流传延续下来的民间习俗,不应该统统看成是“陋习”,基本的仪式还是应该保留的,只要不搞排场、不搞浪费、不对社会产生大的负面影响就无大错。
3、“抬棺走行送葬”,如果没有严重阻碍交通通行、长时间霸占交通主干道、严重扰乱正常交通秩序,公安机关就没有必要“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对主办人员进行行政拘留。动用公安机关的力量来处理居民丧事办理,易引起社会不适。
4、社会治理要有一定的温度,必要时还要有柔性疏导和采取缓冲处理的方式,防止在基层治理过程中形成尖锐对抗或者尖锐冲突,更不能动不动就用公安力量强行处置,毕竟依托丧葬仪式也是表达孝道情感的一种方式。
5、寿宁县移风易俗工作专班之所以要“严厉”处置这起“事件”,可能就是想通过对这起“事件”的快速、严厉、全面处理,并公开通报,在全县起到“杀鸡给猴看”的效果,尽快使县上出台的《若干意见》不折不扣地在全县贯彻落实。从实际情况看,《通报》意见出来了,社会效果、社会反响并不尽人意。
社会治理内容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治理方式要切合基层实际,治理过程不可操之过急。有关工作部门和人员,要从老百姓拥护不拥护、支持不支持的角度,多思考问题。 记录真实生活 丧事陋习


